| 合规解读 |
重点关注:新《安全法》下“危化品登记”管理模式的未来走向
来源:合规化学 点击数:114
2025年1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以下简称新《安全法》),并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危化品管理从 “行政法规”(国务院令)迈向“国家法律”的历史性跨越。
作为长期深耕危化品合规的技术服务机构,研读全文后发现“危险化学品登记”已不再是过去那个单纯的“行政备案”,它在新《安全法》中被赋予了“全生命周期身份认证”的核心地位。
今天,合规化学的技术专家团队就对新《安全法》下“危化品登记”谈谈我们的理解。
一、“电子标识”正式入法,数字化监管成硬约束
过去几年,很多企业虽然在推行“一企一品一码”,但心里总觉得这只是“政策导向”或“地方要求”。但新《安全法》在总则中直接锁定了其法律地位。
合规解读:条款明确了“电子标识”(即行业通俗称谓的“一企一品一码”二维码)不再是可选项,而是国家法定的强制管理手段 。“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意味着登记不再是一张静态的证书,企业必须确保电子标识能关联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全过程的信息 。未来,“无码”或“扫码信息不符”将直接被视为违法。
二、研发创新的“绿色通道”,首设豁免机制
这是新《安全法》给予创新型企业最大的政策红利。针对长期以来研发阶段小样登记难、流程繁琐的痛点,新《安全法》首次在法律层面提出了“豁免”机制。
适用范围:明确限定在“研究开发、试产试销”阶段,这将极大加速“小试、中试”环节的流转效率,助力产品上市 。
核心门槛(3L原则):企业必须同时满足 低量(Low quantity)、低释放(Low release)、低暴露(Low exposure) 。这对企业的实验室封闭管理能力和职业健康防护水平提出了反向要求。
避坑指南:目前法律仅给出了原则,具体的“量”是多少?“低暴露”如何界定?还需等待国务院多部门联合制定的具体办法。建议研发部门密切关注后续配套细则,切勿在细则出台前盲目自行豁免 。
三、数据价值被激活:打破“信息孤岛”
过去登记信息主要由应急管理部门掌握 。新《安全法》第八十八条强调了跨部门信息共享的重要性 。
合规解读:这标志着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将成为政府多部门协同治理的核心数据源。未来,企业的登记信息将直接影响其在项目审批、环保许可、运输通行、进出口检验等多个环节的便利程度。一个完整、准确、及时的登记记录,将成为企业安全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违法成本“指数级”上升:双罚制落地
新《安全法》对于合规的严肃性体现在了第一百零一条的罚则中。
罚额翻倍:对于未按规定登记、未粘贴电子标识等行为,罚款上限提升至20万元 。
利剑高悬——双罚制:最让EHS人颤抖的是,在处罚企业的同时,EHS经理、生产负责人等“直接责任人员”也将面临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个人罚款 。合规与否,直接关系到个人的职业生涯和钱袋子。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的到来,标志着中国危化品管理正式进入了“数字化、严监管、重刑责”的新时代。
如果您对产品是否需要鉴定、危化品登记流程如何优化、或者SDS/标签是否合规仍有疑虑,欢迎随时联系合规化学的技术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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