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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γ-丁内酯的部分特定产品监管要求有豁免!
来源:合规化学 点击数:2299
2023年12月28日,公安部联合国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等5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含γ-丁内酯部分特定产品优化服务管理措施的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取消了含有γ-丁内酯部分特定产品进出口、国内经营、购买和运输备案的易制毒管理要求。
图1 公告示意图
通知全文查看链接:https://www.mps.gov.cn/n6557558/c9355122/content.html。
一、γ-丁内酯小百科
γ-丁内酯学名1,4-丁内酯,无色透明液体,常用于生产环丙胺、吡咯烷酮等药品,以及工业溶剂、稀释剂、固化剂等。
图2 γ-丁内酯基本信息
除了上述常见用途为,γ-丁内酯还属于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列明的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可用于生产毒品,因此在进出口环节也列入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2023版),在进出口环节都需要办理两用物项许可证。
图2 γ-丁内酯基本信息
二、公告涉及的产品范围
本次公告主要对以下特定产品在含有γ-丁内酯含量不超过规定含量时,可以免于部分易制毒管理要求。
(一)第1种豁免
图3 第1种特殊产品的豁免要求
(二)第2种豁免
图4 第2种特殊产品的豁免要求
对于上述两类豁免的特殊产品,相关企业还需要做好易制毒产品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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