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沟通
填问卷赢积分
    微信关注
    扫描二维码,关注合规化学
    登录 | 注册
    合规化学
    合规解读

    《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试行) 技术解读

    2015-08-24 09:28:33
    来源:合规化学网  点击数:7331

    2015年7月2日,交通运输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安全监管总局四部(局)联合发布了《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试行)(下文中简称《禁运目录》),并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今天合规专家从《禁运目录》的前后变化以及它出台的意义等5个方面,给您做一次权威解读,以期帮您更好的理解新法规和新要求。

    一、《禁运目录》的“前世今生”

    严格来说,该目录并无“前世”,我国内河管理工作自2002年就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44号令)发布时起即开始展开,主要依据是旧条例中第四十条“禁止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因此,从2002年至今,内河禁运的化学品种类完全依据的是2002年同年发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我们可以将《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看作是《禁运目录》的“前世”。

    随着2015年3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正式发布并施行,同时《剧毒化学品目录》被废止。新版危险化学品目录采用“备注”的方式将所有剧毒化学品标识出来,且剧毒化学品种类也发生大幅变更,在这样的情况下,《禁运目录》应势而生。我们可以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的“结合体”看作是《禁运目录》的“今生”。

    二、《禁运目录》的主体构成

    由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对剧毒化学品的分类标准有所提高,剧毒化学品种类从335种大幅减少为148种(包括140种2002版目录中原有的品种和新增加的8种剧毒化学品),有160种原有品种仅列为危险化学品,但不再属于剧毒危险品,另有35种不再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剧毒化学品判定标准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同时,与《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相比,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新增了8中剧毒化学品,如下表所示:





    然而,对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不再作为剧毒化学品管理的160个品种,考虑到它们的危险特性、以及对人体尤其是水生环境的危害程度,可能会对人民财产安全、公共环境保护产生巨大影响,《禁运目录》采取了保守的应对措施,继续将这160个品种列入禁运范畴中,加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所包含的148种剧毒化学品,共计308种危险化学品。

    三、《禁运目录》的出台意义

    《禁运目录》的出台意义重大,首先它弥补了我国之前单独禁运清单的空白,标志着我国政府对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更加完善;其次,《禁运目录》结构清晰,查询方便,无论是政府监管部门还是化学品生产或贸易企业,都可以直接根据运输产品的化学名称或者CAS号码快速判断货物是否列入内河禁运范畴,这对于规范我国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四、《禁运目录》的适用范围

    《禁运目录》只是针对我国化学品的内河运输,列入《禁运目录》中的危险品在遵守其它法规要求的前提下,仍可通过公路、海运、空运等方式进行运输贸易。其次,国务院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91号令)对内河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要求有了细微的变化。新条例第五十四条指出: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它危险化学品。与旧条例(344号令)相比,不再是所有内河环境均禁运剧毒化学品,而是内河封闭水域。这也解决了特别是长江、珠江、黑龙江等沿岸地区无法直接利用长江水陆运输的便捷来运输原料和产品的尴尬局面。

    五、《禁运目录》所引发的相关展望与思考

    虽然,《禁运目录》在我国内河危险品运输管理上可以算是走出了长足的一步,毕竟对于政府监管部门或者企业而言,终于有了“自己”可以依据的文件,然而与欧经会 (ECE)制定的《国际内河运输危险货物协定》 (ADN)和美国《联邦法规汇编》(CFR)[其中第171篇、第172篇、第173篇、第176篇均是关于水上危险品运输的规则]等国际上较为完善的内河危险品运输规则相比,依旧显得不够完善。

    建立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遴选工作机制,制定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遴选标准,确定危险化学品适运性评估的审核内容和程序依旧有待我国国家相关部门或机构组织完成。






    本网站维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站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合规思远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合规化学网”。违反上述规定者,本网站将保留追究其侵权责任的权利。

    凡本网站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合规化学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上一篇: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合规”现状解读

    下一篇:2015版《危险化学品目录》技术解读

    0519-85150306

    周一至周日 9:00-18:00

    合规公众号

    合规视频号

    订单服务

    编制/翻译/审核 价格及支付方式

    服务与支持

    服务流程 MSDS百科 危化品登记百科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合规发展 人才招聘

    Copyright © 2014-2023, 常州合规思远产品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苏ICP备14039617号-1

    隐私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