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规解读 |
进口企业请注意!新法实施后,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可能影响通关并面临高额处罚
来源:合规化学 点击数:149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危险化学品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许多从事化工产品进口的企业在申报通关时,常常会因为忽视了某个关键环节而导致货物滞留,甚至面临高额的行政处罚。这个极易被忽视的环节就是——危险化学品登记。
本期合规解读,小编结合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以下简称《安全法》)与《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为您深度解析进口企业该如何规避合规风险,顺利完成危险化学品进口。

一、什么是危险化学品登记
很多进口商误以为,只要我不生产化工品,仅仅是买卖和进口,就不需要办理复杂的审批手续。这其实是对法规的不了解和错判。
我国实行严格的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其目的是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以及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与信息支持。根据《安全法》第八十六条以及《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的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也就是说,只要您企业进口的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您就具有法定的登记义务。

二、进口企业的登记要求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进口企业应当在首次进口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如果进口的是不同制造商的同一品种危险化学品,按照首次进口制造商的危险化学品进行一次登记即可,但需要提交其他制造商的相关信息。
在过去,部分企业可能心存侥幸,新的《安全法》中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应当将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数据与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海关、市场监督管理、能源、军事机关等单位共享”。这标志着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将成为政府多部门协同治理的核心数据源,也会有越来越多的联合执法存在。

三、进口企业的实操合规建议
为了确保进口业务的顺畅与合法合规,小编为广大进口企业梳理了以下三点行动指南
① 精准排查,摸清产品属性:在签订进口合同前,务必索取外商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对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其确定原则(例如急性毒性、易燃液体等),严格核实拟进口的货物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如果属于,必须启动前置的登记程序。
② 规范“一书一签”合规:依据《安全法》第31条,进口企业必须提供与进口危险化学品相符的中文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上粘贴或拴挂中文化学品安全标签。切忌直接使用全外文的标签通关,且如果发现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必须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一书一签”。
③ 落实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专线:这是很多进口企业容易忽略的死角!《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22条要求,危险化学品进口企业应当自行或者委托进口代理商、登记机构提供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如果您企业内部没有具备化学品专业知识的值守人员和录音设备,强烈建议依法委托具备资质的登记机构代理应急咨询服务,并将该服务电话号码准确标明在“一书一签”上。
在化工品进出口领域,合规就是最高效的通行证。危险化学品登记不仅是应付检查的“纸质文件”,更是国家掌握危化品现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作为进口企业,提前了解法规、主动办理登记、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行稳致远。
如果您在危险化学品判断、SDS标签编制、或危化品登记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难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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