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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员”从业规范核心痛点与技术解读
来源:合规化学 点击数:50
2026年2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正式发布了《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从业行为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作为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安全的关键主体,新规对“两员”的日常行为、申报作业、现场装箱检查以及企业的管理责任提出了极其详尽且严格的要求。
面对愈发精细化的监管,企业与从业人员亟需厘清其中的技术痛点与合规红线。本期合规解读,小编带您快速掌握核心要点。
一、 明确划定执业红线与禁止性规定
《规范》第二章针对“两员”可能存在的违规操作,做出了极其严格的禁止性规定。
严厉打击弄虚作假: 严禁在办理船报、货报或装箱现场检查中出现欺骗、造假等违法行为。严禁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严禁将危险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严禁将一种危险货物瞒报为另一种危险货物运输。
杜绝“挂靠”与“云监装”: 严禁借用、冒用、出租、转让他人资格证书或海事信息系统账号。同时,严禁未到集装箱装箱现场开展检查即签发《集装箱装箱证明书》,彻底堵死了不在场“盲签”的漏洞。
包装与标签一票否决: 对未按照要求妥善包装,以及未设置明显危险品标志和标签的货物,严禁进行船报、货报或装箱。

二、 通用规范
《规范》第三章通用从业行为规范,从日常到申报、装箱、培训、应急,五大方面全覆盖。
① 日常行为规范
持证上岗 + 熟悉危险特性 + 掌握国际国内法规 + 熟悉本地特别规定 + 遵守考勤 + 提出安全建议 + 接受海事检查 + 离职报告 + 隐患报告 + 举报权
② 申报行为规范
重点掌握:
l 必须核实材料真实性、一致性(严禁虚假申报)
l 电子申报必须提前报送企业/人员信息
l 信息录入必须100%一致,不遗漏、不篡改
l 变更必须及时办理变更/撤回
l 退回补正要分析原因,避免重复错误
③ 装箱检查行为规范
装箱检查员的职责被进一步细化到作业环境、集装箱状态和证据留存等各个环节。
l 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l 督促按装箱方案、系固方案、积载计划操作
l 确保作业环境安全(警示标志、照明、地面清洁)
l 核实资料、集装箱适装性、包件适运状况
l 检查标志、标记、标牌
l 现场直接指挥或监控(不能远程)
l 紧急情况立即停工撤离
l 全程拍照+如实记录(最容易被检查的证据链)
l 正确填写《集装箱装箱证明书》+单位签章确认
特别提醒:《规范》3.3.13“按规定对装箱过程进行正确拍摄”将成为海事现场检查的重点!
④ 培训行为规范
强调了单位+个人的双向责任,企业(单位)应按规定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培训。不仅要培训,还必须对培训结果开展评估以确保成效,且培训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两员”(个人)有权根据实际从业需要,向单位提出强化履职能力的特殊培训需求,企业应予以支持并开展。
⑤ 应急行为规范
熟悉危害性质、应急预案、处理技术并积极参加演练。
三、 特殊规范
在通用从业行为规范之外,聚焦不同的危险货物形态和特性,分别对包装危险货物、固体散装货物和液体散装危险货物的申报(或报告)行为提出了更具针对性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要求。
· 包装危险货物:必须掌握分类、包装导则、积载隔离、未列明货物鉴定程序
· 固体散装货物:A组货物必须查水分极限、检测报告;熟悉残余物与洗舱水管理
· 液体散装货物:熟悉油类清单、添加剂/抑制剂、IBC/IGC未列明货物评估要求
四、 行为管理
《规范》第五章,主要针对“两员”情绪不良、身心不适、行为不当等三方面的评价方法和管理措施提出了要求。
“两员”签订就业合同的从业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制度,采取有效的措施,提供足够的资源,以保障“两员”合法权益、保证“两员”规范履职。
通过加强“两员”从业行为的管理,提升“两员”安全意识与履职能力,落实主体责任,实现行业自律,营造遵章守纪、规范操作的行业风尚,保障水上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与可持续发展。

面对严苛的新规标准,确保“两员”履职合规和货物顺利出海,合规化学专注于为您提供深度的技术合规咨询与赋能:
危险特性鉴定: 针对《规范》强调的“未列明货物鉴定”难点,我们提供精准的化学品分类鉴定服务。
“两员”深度技术培训: 满足《规范》“定期培训并评估留档”的强制要求,提供高质量的“两员”知识更新、危险货物危险性分析、隔离积载实操等定制化技术培训。
业务联系 | 韩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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