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属于危险货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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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3日凌晨4时39分,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截至23日24时,火灾已造成15人死亡,44人在院治疗。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图1 事发小区的画面
本期解读,小编就和大家聊一聊电动自行车在运输环节的危险性,在实际运输时是否属于危险货物?是否需要选择合适的UN包装?
一、电动自行车运输危险性分类
电动自行车由于体积小,轻便快捷,特别适合在城市街道的出行。近年来,随着锂电池的广泛使用,电动自行车的电源也从最开始的铅酸蓄电池(第8类腐蚀品),升级为电容量更大,充电更快,质量更小的锂离子电池(第9类杂项危险货物)。
图2 电动自行车示例
在运输环节,电动自行车属于锂离子电池驱动的车辆,依据联合国TDG法规第23修订版,属于第9类危险货物,具体信息如图3所示。
图3 电动自行在不同危货法规中的分类信息
如图3所示,2023年发布的联合国TDG法规第23修订版为锂电池和钠离子电池(SIB)驱动车辆分配了专属UN编号,其中锂离子驱动的车辆划入UN3556。但该技术修订暂时还未被海运、空运等特定运输模式法规所采纳。
因此,锂离子电池驱动的电动自行车在海运、空运和公路运输时,还是按照UN3171,第9类危险货物运输。
友情提醒1:如图3所示,在国内公路运输环节,现行的JT/T617.3-2018直接将UN3171豁免为非限制性货物,不受JT/T617.1~JT/T617.8系列标准的限制,换言之可以按照普通货物运输。而在国际公路运输法规ADR中,UN3171并未被豁免。
友情提醒2:在国际海运环节,如果电动自行车在船上积载要求符合特殊规定961的要求,可以豁免为非限制性货物,例如车辆放在滚装船的车辆处所或特种处所。
二、运输包装的使用要求
如图3所示,联合国TDG法规第23修订版,为UN3556制定了专属包装导则P912。如图4所示,UN3556在运输时,外包装不要求使用“UN包装”,而且对于净重超过30kg的车辆,还可以无包装运输,但车辆需要得到很好的固定,不会发生倾覆等。
图4 包装规范P912的主要内容
在海运和国际公路运输环节,IMDG和ADR都未对UN3171提出任何包装要求;而在航空运输时,UN3171需要按照包装规范PI952进行包装运输,但也未要求使用“UN包装”。
三、运输包件的标签要求
电动自行车如果装在外包装中提交运输,需要在其外包装加贴相应的运输标签和标记。在联合国TDG法规第23修订版中,UN3556虽然也属于第9类危险货物,但其外包装运输标签需要加贴专属运输标签,如图5所示。
图5 UN3171和UN3556的运输标签
但是,根据TDG法规的特殊规定405、IMDG法规中特殊规定962以及IATA-DGR中特殊规定A87,当车辆无包装运输,或者使用板条箱等包装,但未完全遮盖车辆时,可以豁免加贴相应的第9类运输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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