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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货空运如何正确加贴操作标签?
来源:合规化学 点击数:99
航空运输安全始于精准标签。标签主要分为危险性标签和操作标签。前者依据货物的危险性分类,所有类别的大多数危险品都需贴此种标签;后者仅适用于部分危险品,可单独或与危险性标签同时使用。
本篇解读将聚焦操作标签的种类与张贴要求,助力从业人员规避风险,确保合规运输。
一、 操作标签种类
操作标签主要有7种,分别是磁性物质、仅限货机、深冷液化气体、包装件方向、远离热源、放射性物质例外包装件、电动轮椅及移动性援助标签(见图1)。
图1 操作标签的图例
这些操作标签常用于不同的运输场景,且标签的规格略有差异(见图2)。
图2 操作标签的使用说明
▲注1:放射性例外包装件操作标签不能贴在:
● UN3507,六氟化铀,放射性物质,例外包装件条目运输的包装件,或
● 适用于特殊规定A130(b)条款的包装件上。特殊规定A130(b)指危险品数量超过DGR 2.6.4小节规定的例外数量,此时须展示次危运输名称进行申报,示例如下:
UN1993, 易燃液体,n.o.s.(乙醇和甲苯混合物),放射性物品例外包装件-有限数量物质,第3类, 包装等级II级。
▲注2:电池驱动的轮椅和助行器标签为了便于操作装有电池的轮椅或助行器,可以使用该标签来帮助识别是否已经取出轮椅中的电池。
如图3所示此标签沿虚线分两部分,左边部分粘贴在轮椅上用于注明是否已经取出电池;右边部分用于识别电池,与轮椅分开运输的特殊情况下,在电池上张贴右边部分可以保证电池和轮椅能够相对应。
图3 电池驱动的轮椅和助行器标签示例
以上操作标签中没有明确指定尺寸或图形的部分,所有要素均应当与图示比例大致相当。尺寸不小于“仅限货机”、“低温液体”及“向上标签”尺寸的1/2的操作标签,可用在尺寸较小,只能粘贴小标签的装有感染性物质的包装件上。缩小尺寸的标签必须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且保持标签上的图形符号和其他要素清晰可见。
二、 操作标签张贴方式
根据IATA-DGR 7.2.6.1,操作标签的粘贴需符合以下要求:
(a)所有标签必须牢固地粘贴或印制在包装上,以使它们清晰可见,而不被包装的任何部分或附件或被其他标签或标记遮盖。
(b)每一标签必须粘贴或印制在颜色对比明显的底面上,或必须用颜色对比明显的虚线或实线标注在标签的外边缘。
(c)标签粘贴时不得折叠,不得将同一标签的各部分贴在包装件的不同侧面上。
(d)如果包装件的形状非正规,其表面无法粘贴或打印标签,可以使用硬质的栓挂标签。
(e)包件必须有足够位置粘贴所有要求的标签。
总而言之,操作标签必须醒目清晰可见,不能折叠覆盖。
除此之外,“仅限货机”标签必须与危险性标签粘贴在包装件的同一侧面,并靠近危险性标签;“向上标签”必须至少粘贴在包装件相对的两个垂直侧面上,箭头方向向上。
三、 标签示例
当内含腐蚀性液体的包装件以仅限货机的方式运输时,可按图示的方式粘贴标签(见图3)。
图4 包装件标签示例
四、小结
本文深入且细致地解读了在航空运输领域里7种操作标签的相关内容,具体包括它们各自的规格要求、适用的应用场景,还有粘贴时必须遵循的规范。在这其中,尤其着重强调了“仅限货机”这一标签以及“包装件方向”标签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正确方法。对于每一位从事航空运输相关工作的人员而言,全面掌握这些操作标签的知识,并且在实际工作中能够规范地使用它们,这是守护航空运输安全、保障货物运输符合各项规定的必备素养,也是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