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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笔属于危险化学品吗?
来源:合规化学 点击数:109
解读概要:
马克笔按墨水成分可分为酒精性、水性、油性、丙烯四类,按墨水系统分为储墨芯和纤维柱两类,其运输分类由两者共同决定。
运输危险分类方面,单独运输的水性墨水为非限制性货物;酒精性 / 油性墨水可能属于第 3 类易燃液体,具体需试验检测;纤维柱含酒精或有机易燃溶剂墨水可考虑划入 UN3175,若吸附的易燃墨水少于 10mL 可豁免为非限制货物。含墨水的马克笔,通常因含墨量一般不超 10mL,划入 UN3363,属第 9 类运输条目。
危化品目录列入判断上,马克笔作为 “物品”,不属于 GHS 法规适用范围,不建议列入危化品目录,其墨水按 “化学品” 处理。
近日,在受理马克笔类产品时,有相关企业对其是否属于危险货物,是否需要列入危化品目录提出疑问。为解决此类问题,小编将全面地分析该产品的分类及危化品目录列入问题,理清危险货物与危险化学品之间的关系,建立清晰明确的运输思路。
一、马克笔简介
马克笔种类繁多,通常可按其墨水性质或墨水系统分类。
按墨水成分可分为四类:
(1)酒精性马克笔以酒精为溶剂,具有速干、耐水特性,适用于光滑材质;
(2)水性马克笔以水为溶剂,环保无刺激;
(3)油性马克笔用二甲苯等有机溶剂,虽快干耐水但因健康隐患正被酒精型替代;
(4)丙烯马克笔则采用固态颜料悬浮液技术,通过丙烯树脂成膜固色,其成膜原理与其他三类存在本质差异。
图1 马克笔的分类(按成分)
按墨水系统可分为两类:
(1)储墨芯:独立塑料或棉芯制成的封闭储墨单元,通常为一次性设计,常见于丙烯马克笔,学生用水性、酒精性马克笔;
图2 储墨芯示例
(2)纤维柱:也称纤维束供墨系统,笔身内填充高密度纤维棉束,吸附墨水并传导至笔头,常见于专业用油性、酒精性马克笔。
图3 纤维柱示例
马克笔的运输分类是由墨水成分及墨水系统共同决定的。
二、运输危险分类
1.单独运输的墨水
(1)水性:非限制性货物
(2)酒精性/油性:需根据易燃液体的定义判断其分类,可能属于第3类易燃液体,具体情况需由试验检测结果判断。建议划入条目如下:
表1 油性墨水可列入的UN条目
(4)纤维柱:
墨水被吸附材料吸收,纤维柱的墨水如果是酒精或有机易燃溶剂的成分,可考虑将此划入UN3175。
表2 纤维柱含墨水可列入的UN条目
友情提醒:特殊规定216限定该条目的使用范围以及不受本规则限制的条件。
如上所述,如果一支纤维柱里吸附的易燃墨水含量少于10mL,可以豁免为非限制货物。
2.单独运输的马克笔
含墨水的马克笔:可根据含危险货物物品的分类逻辑图(如图4所示)。马克笔需根据所含墨水的量,以判断划入UN3363或UN3540(表3)。
图4 含危险货物的物品的分类逻辑图
表3 油性/酒精性马克笔的运输危险性分类
友情提醒:特殊规定301明确了UN3363的适用范围。
●从实际角度出发:一支马克笔内含墨水量一般不会超过10mL,此数量远远低于UN1210的有限量(见表1或表2显示的有限量)。
●综上:UN3540针对的是超过有限量的危险物质的物品;UN3363条目针对的是含有少量危险物质的物品,因此马克笔运输应该划入UN3363,属于第9类运输条目。
三、危化品目录列入判断
联合国GHS明确指出,“物品”不属于该制度的适用范围(§1.3.2.1)。
根据GHS法规、欧盟REACH法规(i)和美国29CFR(ii)对物品的定义,均可将马克笔视为“物品”。
注释:
(i)欧盟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指南,物品(article)的定义如下:“在生产过程中被赋予特定形状、表面或设计的物体,其功能由这些物理特性决定的程度大于其化学组成。”
(ii)根据美国29CFR,定义如下:经过制造,具有特定形状或设计,其功能(全部或部分)依赖于形状或设计,并且在正常使用下安全(不会释放过多危险化学品或带来物理、健康风险)的非流体或颗粒状的制造品。
整体来说,物品就是有设计成特定形状,要去满足一定的功能用途,其包含的化学物质是物品不可拆卸的一部分。
因此,马克笔整体不属于GHS法规的适用范围,不建议列入危化品目录。相应地,马克笔墨水建议按照“化学品”处理。
四、总结
处理马克笔类产品时,需区分墨水与笔,并识别墨水种类(如油性、水性、酒精性)及供墨系统(储墨芯、纤维柱)。运输时,墨水和马克笔分类不一样,前者按照化学物质划入相应易燃条目,后者按照物品划入相应物品条目。危化品分类时,墨水需遵循GHS制度规定的化学品危险分类进行分类,马克笔则按物品要求无需进行GHS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