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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压化学品分类注意要点解读
来源:合规化学 点击数:676
加压化学品作为GHS第8修订版新增的分类,与气雾剂、加压气体相似,但又有着明确的区别。本期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加压化学品类别产生的原因以及与气雾剂、加压气体危险类别之间的异同点。
一、背景
GHS第8修订版之前,只有气雾剂分类,没有加压化学品分类。然而TDG法规为加压化学品分配了5个UN编号——UN3500-UN3505,欧洲工业气体协会(EIGA)成员就将例如包装在大型气瓶中的加压粘合剂、基于气体的灭火系统、在压力下包装的运输液体,用于使产品惰化或促进其在工艺管线中的转移(例如,氢气压力下的苯)等划入加压化学品条目下运输。
图1 加压化学品条目
因此GHS制度需要对加压化学品进行分类和标签,以避免危害分类混乱,导致产品的过度或低估分类,如果将这些产品分配到现有的气雾剂、易燃气体、液体或固体章节会增加运输风险和成本。联合国采纳了欧洲化学工业委员会(CEFIC)和欧洲工业气体协会(EIGA)提交的文件建议,采纳了TDG法规中“加压化学品”的命名;并将加压化学品和气雾剂合并到了同一章节。
最终,联合国为加压化学品提供了明确的定义与判定逻辑,以有效区分其与气雾剂和加压气体的不同,并为其赋予了相应的象形图、信号词及危险说明,以确保信息的清晰传达与理解。
二、定义
1、气雾剂
气雾剂属于联合国TDG法规中定义的第2类危险货物,定义和示例如下所示。
图2 气雾剂定义和示例
由图2可得气雾剂的特征是有释放装置,不可反复充装的小型压力罐。一般用于个人护理、家庭用品、医护药品等领域。
2、加压化学品
加压化学品和气雾剂一样,同属第2类危险货物。依据GHS制度,加压化学品定义和示例如下:
图3 加压化学品定义和示例
由图3可得,加压化学品严格区分于气雾剂,是指除气雾剂喷罐之外的其他压力贮器:其压力至少为200kPa(表压);容量也远超一般气雾剂,可达450L。加压化学品一般用于大型工业系统。此外如果气体含量超过50%则视为加压气体,不属于加压化学品范畴。
▲气雾剂、加压化学品和加压气体的关键区别可按照如下逻辑做快速区分:
图4 加压化学品、加压气体以及气雾剂关键区别
三、危险分类
1、气雾剂
气雾剂应划入UN1950条目,分类信息如表1所示。
表1 UN1950条目的详细信息
气雾剂危险类别栏只写2类,具体属于2.1项易燃还是2.2项非还需要根据点火距离试验、封闭空间试验(适用于喷雾气雾剂),以及针对泡沫气雾剂的泡沫试验(具体试验详见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标准手册》)来确定其易燃性。
需注意的是,依据TDG法规6.2.4节要求,气雾剂需提交热水槽实验结果,详见合规往期解读“气雾剂需要通过热水槽试验吗?”。
图5 热水槽实验
2、加压化学品
由图1可得,加压化学品在联合国TDG法规中划入表2所示条目,主要危险性是第2.1项易燃气体,或第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同时还有可能具有第6.1项或第8项次要危险性。
加压化学品不涉及气雾剂的点火距离试验、封闭空间试验和泡沫试验,只需要根据燃烧热和易燃组分含量的信息进行分类:
图6 TDG和GHS关于加压化学品的分类方法和逻辑
四、分类演示
在了解完它们各自的区别和特点之后,我们以正戊烷为例来加深印象。
注:正戊烷是一种易燃液体,丙烷是易燃气体
*根据CLP法规,正戊烷属于易燃液体类别2,但是EIGA建议当易燃气体含量高于5%时,将含有易燃气体的易燃液体混合物分类为类别1。
以上三种情况就是根据气体含量以及罐内压力对混合物进行的分类。TDG法规中根据易燃性酌情划入2.1或2.2,如果确定是加压化学品,则在GHS制度中就需要把加压气体分类加上。
五、小结
本期合规解读带大家了解了加压化学品在GHS中的产生背景,并对气雾剂、加压化学品以及加压气体进行了区分,在接触这些产品时,需要向企业询问相关信息,例如罐内压强、各成分含量以及产品照片。如果罐内压强都>200kPa,那可以再根据气体含量区分加压化学品和加压气体,如果罐内压强<200kPa,则需要考虑气雾剂或者正常的固/液体分类,而气雾剂需要是不可再填装的容器,并且含有释放装置,我们可以通过观察容器外观得知产品是否为气雾剂。在进行实际分类时,只需牢记相关定义,并根据以上流程进行筛分,即可确保正确地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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