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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TDG专家委员会第63次会议报告解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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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TDG专家委员第63次会议已于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6日在日内瓦举行,对于来自各国和行业组织提交的提案进行了充分讨论,详细提案解读见往期合规解读:联合国TDG第63次会议提案解读系列。
联合国专家委员会秘书处于2023年12月22日发布了本次会议的报告,其中对TDG第23修订版电池类货物进行了再次修订。此外对于其它危险分类、包装和标记标签等内容也提出重要修订。
图1 联合国第63次会议报告
本次小编就会议报告有关电池类和其它危险货物分类变化做一个详细解读,以便相关企业提前了解TDG法规第24修订版即将引来的修订。
一、电池类
2023年8月10日TDG第23修订版正式发布,其中钠离子电池(SIB)是重点新增内容。本次会议报告进一步完善了SIB、锂电池以及含电池物品的法规要求。下列提案经会议讨论被采纳。
(一) 2.9.4锂电池组和2.9.5钠离子电池小节针对对象范围扩大(ST/SG/AC.10/C.3/2023/23)
图2 修订2.9.4和2.9.5小节的适用范围
如图2所示,2.9.4和2.9.5小节将原来仅适用“包含在设备中”,扩大到“包含在物品、发动机、设备或车辆”。锂电池不再局限于“酌情划为联合国编号UN3090、3091、3480和3481”;SIB不再局限于“酌情划为联合国编号3551或3552”,而是根据实际产品,划入适当条目。这是因为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机器、车辆、物品含有锂电池或SIB,因此需要扩大范围。
(二)锂离子和SIB混合动力电池(Hybrid batteries)的运输规定(ST/SG/AC.10/C.3/2023/53)
该提案由中国专家提出。混合动力电池是一种新型电池产品,由锂离子电池和SIB串联而成,其结合两者优点。预计将在储能系统和汽车领域得到广泛应用。考虑到该类电池的能量密度介于锂离子和钠离子电池之间,且无法完全放电,因此按照锂离子电池要求运输。为此,TDG第23修订未来将做如下修订:
1、2.9.4锂电池组小节新增(h)条款关于Li-Na混合电池
图3:2.9.4小节新增(h)条款
明确符合特殊规定410要求的混合动力电池须满足如下3个要求:
(1) 锂离子电池和SIB通过接电连接;
(2) 混合动力电池整体按照锂离子电池要求进行UN38.3测试;(3) 混合动力电池里每个锂离子电池和SIB组件要通过UN38.3测试。
2、锂离子电池和SIB新增特殊规定410
图4:UN3480、UN3481和UN3551和UN3552新增特殊规定410
如图4所示,锂离子电池UN3480和UN3481以及SIB电池UN3551和UN3552新增特殊规定410:
(1) 此类混合动力电池要划入UN3480和UN3481,即按照锂离子电池条目运输。
(2) 此类混合动力电池若要按照特殊规定188豁免,则Wh数≤100Wh并且要标记在外壳上。
3、修订其余相关特殊规定
(1) 含有电池的车辆、货运装置相关特殊规定修订:
图5:电池驱动车辆和电池装在货运装置中
由于引入混合动力电池,因此有关电池驱动车辆、装在货运装置中电池运输条目的特殊规定也增加相应的说明:
表1:电池驱动车辆和电池装在货运装置中相关特殊规定修订
由表1可得,TDG法规明确混合动力电池驱动的车辆属于以锂离子电池驱动的车辆,因为混合动力电池整体性质基本等同锂离子电池。此外货运装置明确也包含混合动力电池的情况。
(2) 相应豁免条款修订
特殊规定188:引入混合动力电池,混合动力电池若满足特殊规定188要求,也可以豁免。
特殊规定310:和锂电池一样,混合动力电池、SIB若是不超过100 个电池或电池组的生产批次里的电池或电池组,或为试验而运输的电池或电池组的预生产原型可以免于UN38.3试验。
(三)TDG法规第5.2.1.9.1小节中增加特殊规定400(ST/SG/AC.10/C.3/2023/43)
图6:特殊规定188和400要求的标记
原5.2.1.9.1小节只是说明按照特殊规定188豁免的电池需要加贴图6标记,现在修订指明符合特殊规定400的钠离子电池也需要加贴图6所示的标记,西班牙专家提出此举措是为了保持豁免要求的一致性。
二、其他危险货物分类
除电池外,其它危险货物分类也有所调整。
(一)环氧乙烷混合气增加第8类腐蚀次危(ST/SG/AC.10/C.3/2023/39)
图7:环氧乙烷混合气增加8类腐蚀次危
在第 14 届 ATP会议上发布的环氧乙烷人类和动物皮肤试验数据显示,环氧乙烷即使在较低浓度下也具有皮肤腐蚀性,因此TDG将新增8类腐蚀次危,相应GHS分类也增加H314 皮肤腐蚀/刺激,但是不细分1A、1B和1C。
(二)固态二氟化氢铵增加第6.1项毒性次危(ST/SG/AC.10/C.3/2023/42)
瑞典专家指出二氟化氢铵符合6.1项口服急毒性标准,且ECHA关于二氟化氢铵中也列出了口服毒性LD50值为130 mg/kg。因此TDG法规也做相应调整,UN1727 固态二氟化氢铵运输条目由原来只有8类腐蚀危险变成8+6.1危险,增加6.1毒性次危。
(三)无水肼条目增加分类特殊规定132,包装特殊规定PP5(INF.27)
图8:UN2029 无水肼增加分类特殊规定132和包装特殊规定PP5
该提案由中国专家提出,结合试验现象,联合国专家委员会通过中国专家的提议。无水肼是一种常用于人造卫星及火箭的燃料,但是分类仅仅分为主危8类腐蚀,次危3+6.1。而实际上屡屡发生爆炸事故。
图9:无水肼6(C)试验现象
经过会议讨论,最终结果是:在不影响分类的前提下,增加分类特殊规定132和包装特殊规定PP5。
分类特殊规定132:在运输过程中,这种物质应避免阳光直射并贮存在阴凉、通风处所,远离一切热源。
包装特殊规定PP5:对于UN 1204和2029,包装的构造应保证不得因内压增高而可能发生爆炸。气瓶和气体贮器不得用于盛装这些物质。
(四) 修订有机过氧化物
(1) 修订包装方法(INF.46):
图10:包装方法由OP8改为OP7
原来条目的包装方法OP8,然而对于UN 3105 有机过氧化物D型条目默认分配OP7,因此做出修订,保持统一。
(2) 有机过氧化物一览表新增两个条目(ST/SG/AC.10/C.3/2023/36):
图11:有机过氧化物一览表新增两个条目
第1条是已有条目过氧化叔戊基新戊酸酯新增一个配制品;
第2条是新增一个有机过氧化物,CAS:1613243-54-1。备注35):有效氧≤ 7.3 %。
另外包装规范IBC520里对于UN3119新增如下条目:过氧化-2-乙基己酸叔丁酯含量不超过52%,溶解于A型稀释剂。
图12:包装规范IBC520新增条目
三、小结
本期技术解读,小编为大家分享了联合国第63次会议有关锂电池和SIB以及其它危险货物分类的报告。各国专家主要讨论了增加锂钠混合动力电池;现行TDG分类与危险货物实际理化性质不一致的问题;修订有机过氧化物条目等。希望相关的企业和行业积极关注,对有关产品的分类、包装要求提早做好准备,以免造成运输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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