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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脲的危险性,您了解吗?
来源:合规化学 点击数:1496
二氧化硫脲( Thiourea dioxide,简称 TD) ,CAS:1758-73-2,分子式:CH4N2O2S,白色晶体,无刺激性气味,是一种优良的还原剂,主要应用于纺织,印染,造纸等行业。
图1 二氧化硫脲分子结构式
二氧化硫脲分解温度为 126℃,但在常温下,由于杂质的存在,二氧化硫脲就可以发生缓慢分解,当数量较多时,在高于95℃ 的环境就极不稳定,剧烈分解放出气体和胶状物。某事故公告提到货主谎报产品名称,未正确告知船主二氧化硫脲的危险,导致二氧化硫脲在载运集装箱内强烈分解,释放出剧毒的二氧化硫,污染其它集装箱内的货物,在船舱的表面和周围物品上覆盖了一层厚厚的硫磺残余物,需要花费昂贵的费用进行去污清洗作业。
图2 二氧化硫脲事故
本期解读,小编就带领大家了解下二氧化硫脲的危害分类、试验现象和注意事项。
一 危险性识别
二氧化硫脲(TD)在各个国家/地区发布的GHS分类清单中的危害分类如表1所示。
表1 TD在不同国家/地区的分类列举
如表1所示,TD在各个国家/地区的GHS分类有所不同,但是都提示有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的危险性(危险说明代码H251类别1或H252类别2)。除此之外日本和新西兰显示该物质还有H330吸入毒性类别2的危险,依据的是大鼠0.164 mg/L(粉尘,4h)(OECD TG403,GLP实验室)划入毒性。
但是欧盟考虑到该产品实际为粗颗粒结晶固体,平均空气动力学直径远大于100μm,大部分颗粒不会达到肺部的胸膜区域。欧盟采取胸膜吸入分数占比最高含有5.6%的TD样本进行转化计算,得出吸入毒性数据为3.0mg/L仅划入H332。
结合表2的运输危险性分类,建议采纳欧盟的H332毒性分类,除非客户提供的样品是可吸入粉尘。二氧化硫脲(TD)在运输法规中的DG分类如表2所示。
表2 DG分类
由表2 可得,二氧化硫脲在TDG法规、海陆空各运输法规里都属于列明物质,划入UN3341条目,危险类别是第4.2项自热物质,包装类别有II类和III类包装两种选择,但是空运需注意特殊规定A803:尽管试验证明包装等级为Ⅲ级,但是实际运输时该物质依然要使用符合Ⅱ类等级要求的 UN 规格包装容器。
依据试验手册,包装类别划分的试验流程见下图:
图3 联合国《试验与标准手册》里关于自热危险分类逻辑图
结合各个官方数据库的资料,TD的危险判定应该进行自热试验才可给出相应的鉴定结论,有关其自热试验数据分析见下文内容。
二 试验数据
(一)欧盟注册物质卷宗数据库
依据欧盟注册物质卷宗数据库资料显示,TD在自热试验中升温超过200℃,达到自热的分类标准,而且该物质在氮气氛围下进行一样的试验会有强烈的放热反应,也出现升温超过200℃的同等现象,这证明TD在高温下会放热,并非是与氧气反应产生的自热现象;且TD熔点小于160℃,在高温中进行试验已经发生了物理变化,此变化会影响试验的进行。
但是由于现行试验手册自热试验的规定,欧盟不能改变试验标准,仍然把该物质判为自热,危险类别仅划入2类对应DG分类是III类包装。
(二)文献资料
吴保意,郭璐,张金梅等研究表明:TD自热是热分解过程,分解热为601.3J/g,分解产物为尿素,二氧化硫和硫磺。由于分解产生了大量热量,导致温度急剧上升,文章给出的结论是TD应该划入第4.2项自热物质,II类包装。文章建议由于分解过程有液相流出,应采用玻璃杯容器代替不锈钢网容器;判定TD是否自热不应以测试温度为基准,而应以样品起始自热温度为基准,因为TD的起始自热温度( 或自燃点) 低于测试温度。现行试验手册规定的自热试验并不能很好地适用TD这类产品。
三 注意事项
由于TD产品的特殊性,现行自热试验并不完全适用于TD,导致自热试验结果有争议,也期待日后联合国专家能就此情况对法规做出修订。TD结合其具有危险的放热现象且升温幅度大,建议划入自热类别1,对应包装类别为II类,但具体执行仍要结合实际产品情况进行判定。
不管TD包装类别如何划分,均应注意运输安全。储存在温度低于35°C的凉爽、干燥处,避免直射阳光。防止接触湿气。储存时应远离氧化剂。不要接触热材料;不要研磨或产生摩擦热,防止引起分解进而造成对于人员和财产的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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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吴保意,郭璐,张金梅,等.二氧化硫脲自热危险性的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2013, 9(9):5.DOI:10.11731/j.issn.1673-193x.2013.09.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