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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地机运输危险性分类探讨!
来源:合规化学 点击数:831
近期,合规互动栏目收到收到了某企业关于扫地机产品在海运时运输危险性分类的咨询。具体来说,企业反馈为什么有的扫地机被归类为UN 3171,而有的则被归类为UN 3481?
针对上述分类疑问,本期解读,小编就针对扫地机的运输分类给大家做一个简要技术分析。
一、运输分类结论为何不同?
上述咨询问题,主要涉及UN3171和UN3481的区别。在实际分类时,需要结合扫地机的电源类型以及工作模式。具体而言,依据IMDG 41-22版,若扫地机中的驱动电源为锂离子电池,且该设备不具备自推进能力和载人或载物功能,则应划入UN 3481(装在设备中的锂离子电池);而若扫地机具备自推进能力、且能载人或载物,则应划入UN 3171(电池供电车辆)。
友情提醒:联合国TDG第23修订版,对于锂离子电池、锂金属电池以及钠离子电池驱动的车辆,分配了专属UN编号,其应分别划入UN3556,UN3557和UN3558。预计IMDG42-24版会采纳这些新的UN编号。
二、含锂离子电池产品的运输分类
含锂离子电池设备或车辆在日常生活和贸易中非常常见,在运输环节其属于典型的第9类 杂项危险物品。从表1中可以看出,确定该类产品的运输分类是UN 3481还是UN 3171,关键在于以下两点:
①确认产品中是否含有锂离子电池(组)?
②确认产品属于“车辆”还是“设备”?
表1 含锂离子电池设备或产品在UNTDG法规中的分类
三、如何确认产品是否含有锂离子电池?
可根据锂离子电池的特性来判断产品是否含有锂离子电池,具体如下:
① 锂金属电池:一次性使用, 不可充电,常用于需要高能量输出且不需要重复使用的场合,广泛应用于军事,航空航天,医疗器械等领域,比如设备主板,计时器等。
② 锂离子电池:可多次循环充放电使用, 应用于便携式电子产品、电动汽车、储能系统等领域,比如手机,笔记本电脑,电动工具,扫地机,无人机等。
图1 锂金属和锂离子电池示意图
四、如何确认产品属于车辆还是设备?
根据IMDG中第3章的特殊规定,车辆和设备的定义区别如下:
√ 设备:以锂电池或电池组作为工作电源的装置(SP188)。
√ 车辆:自推进式装置,设计用于运载一人或多人,或用于运载货物(SP388)。
【区分要点】:① 是否自推进式;② 是否能够载人或载物
若产品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则视为车辆,否则,视为设备。以图2中所示的两款洗地机为例,根据审核要点,可以进行快速区分:
① 左图驾驶式洗地机因其自推进能力和载人功能,同时满足了①和②,所以归类为车辆(UN 3171);
② 右图手推式洗地机因不具备自推进能力,仅具备载物功能,被归类为设备(UN 3481)。
图2 驾驶式洗地机和手推式洗地机对比图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清晰地看出,扫地机在海运运输分类的差异主要源于其内部电池类型以及机器本身属性的不同。企业在选择运输方式时,应充分了解产品的特性,并遵循相关法规进行分类和申报,以确保运输安全。
五、合规互动
如您有危货运输的合规问题,可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电话:158 5199 9964(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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