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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批准热泵作为制冷机器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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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小组委员会(SCETDG)近期决定,将热泵纳入联合国TDG法规中制冷机器的分类。
在7月的会议上,德国代表团提出建议,主张热泵应与制冷机器享有同等的特殊规定。他们认为,由于热泵和制冷机器使用相同的制冷气体,因此在危险性上具有相似性,应受到相同的条例约束。
德国修订提案
分类调整
委员会采纳了这一建议,并对危险货物清单进行了调整。在制冷机器的分类下,引入了“加热机器”这一更广泛的术语,以包括热泵。
运输规定
根据新的分类,加热机器将按照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运输:
● UN 2857 - 含有不易燃、无毒气体或氨溶液的制冷机器或加热机器;或
● UN 3358 - 含有易燃、无毒液化气体的制冷机器或加热机器。
此外,如果加热机器中的气体含量少于12千克,或氨溶液少于12升,根据特殊规定,可以享受豁免。
这些变更将于2027年1月1日正式生效。
ADR和RID中的过渡措施
国际危险货物安全顾问协会(IASA)在2021年的联席会议上首次提出将热泵纳入运输条例的提议。该联席会议为公路(ADR)、铁路(RID)和内陆水道(ADN)运输条例增加了一项过渡措施,允许热泵作为制冷机器进行运输。该措施已于2023年1月1日生效,并等待联合国小组委员会的进一步讨论。
相关资料:
● 德国修订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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