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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正式将二氨基甲苯(混合)移出《加州65号法案》的“致癌物质清单”

    2015-11-27 12:25:32
    来源:tbtguide   点击数:4744

    2015年1120日,美国加州环境保护局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正式将二氨基甲苯(混合)移出《加州65号提案》的“致癌物质清单”。


    二氨基甲苯最初在1990年的11通过权威机构的评估后,被列入到《加州65号提案》的“致癌物质清单”中,评估标准为加州法典的27章第25306部分Title 27,Cal.Code of Regs., section 25306)。


    20141021OEHHA收到了对二氨基甲苯(混合)的危害性质进行复议的请求。美国环保局对二氨基甲苯的评估文件指出,二氨基甲苯所有同分异构体致癌风险是充分证明的;但是没有信息表明同分异构体的混合物具有致癌风险。因此,OEHHA要求致癌鉴定中心(CIC二氨基甲苯(混合)重新进行评估。


    2015114的公开会议上,CIC明确指出:通过科学有效的测试,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二氨基甲苯(混合)具有致癌特性。因此,二氨基甲苯(混合)移出《加州65号提案》的“致癌物质清单”。


     

    注释

    《加州65号提案》即《1986年饮用水安全与有毒物质强制执行法》,该法案于198611月正式实施,并列入《加利福尼亚州健康与安全法》的第6.6, 25249.525249.13项。该法案旨在保护美国加州居民及饮用水资源免受CMR类物质(即致癌、值畸以及生殖毒性物质)的影响,并在出现CMR类物质风险时及时通知居民。


    合规化学网在此提醒大家,法规要求在经营过程中,企业需要对产品中所含的CMR类物质提出警示,避免让使用者与CMR类物质接触的可能。



    详细信息:

    http://www.oehha.ca.gov/prop65/CRNR_notices/list_changes/112015delistDA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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