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解读 |
联合国电池类货物分类和标记修订提案解读
来源:合规化学 点击数:1163
联合国TDG专家委员第64次会议将于2024年6月24日至7月3日在日内瓦举行。上期解读就锂电池UN38.3试验修订进行了解读,本期解读小编就锂电池、钠离子电池的分类、标记要求等进行进一步的解读。
一、运输分类
(一)含有锂电池的废旧医疗设备条目修订(ST/SG/AC.10/C.3/2024/51)
COSTHA(Council on the Safe Transportation of Hazardous Articles)协会提出在TDG法规2.6.3.2.3.9小节末尾增加如下说明:
图1 含有锂电池的医疗设备划入条目UN3481或UN3091
对于含有锂离子或锂金属电池的医疗设备,如果运输是为了消毒、清洁、灭菌、维修或设备评估,提案建议应该划入UN3481或UN3091,而且电池应该通过UN38.3测试。
由于现行TDG法规第6.2项感染性物质章节未对含有锂电池的废旧医疗设备进行豁免,仅对医疗废弃物、沾染或带有 A 类感染性物质以及其他危险性类别定义的医疗器具或设备进行豁免。这意味着此类商品需划入UN3373,按照B类生物物质 6.2项危险条目运输。很明显这个现行分类不符合产品的实际现状,并将会给托运人造成运输不必要的成本。因此提出以上提案,对含锂电池的废旧医疗设备进行豁免。
(二)针对不会引起热失控的全固态锂离子电池(UN 3480和UN 3481)给予豁免(ST/SG/AC.10/C.3/2024/42)
日本专家建议针对不会引起热失控的全固态锂离子电池(UN 3480和UN 3481)给予豁免,在UN3480和UN3481运输条目里新增特殊规定,同时对第63次会议非正式文件INF.24进行修订,给出如下建议:
图2 新增特殊规定修订
若划入UN3480或UN3481的锂离子电池满足以下要求,可不受TDG规章限制:
(a)电池须通过UN38.3测试、应提供UN38.3测试摘要(除安装在设备(包括电路板)上的纽扣电池外)、制造商应有高质量的管理方案保证;
(b)电池、元件电池的电解质和外壳材料的熔点或升华点≥350℃,其他材料的熔点或升华点≥250℃且只能用无机固体作为电解质。
(c)电池或元件电池在进行传播试验时,不会引起热失控、破裂、破碎或起火的现象。
(d)电池和电池组具有防短路保护装置。当电池和电池组安装在设备中时,设备配备了防止意外启动的装置。但是这些要求不适用于在运输中特意被激活且不会产生危险热量的设备。
由于材料和制造业的进步,一些公司正在开发全固态锂离子电池。与传统锂离子电池相比,全固态锂离子电池的优势在于其摒弃了传统的易燃易爆的有机液态电解质,使用无机固态电解质,使得其不会发生热失控等现象。
由图3中的①可见,传统锂离子电池具有由树脂等材料制成的隔膜,夹在中间以防止正负极之间的物理接触;但是,全固态锂离子电池没有隔膜,因为刚性的无机固体电解质可以将两个电极分开,避免了短路。至于工作原理,全固态锂离子电池与传统电池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详解图3的②,都是通过锂离子在正负极之间的运动实现充放电。
图3 全固态锂离子电池产品特征展示
全固态锂离子电池通过回流焊工艺安装在电流板上,构造属于超紧凑型电源,见图3的③。可以作为高度可靠安全、长寿命和耐热性的电源为一些特殊设备供电。
图4 全固态锂离子电池研究试验
充满电的电池被加热到400℃,试验现象表明电池始终没有发生高于环境温度的自热以及其它热失控的现象。因此,日本专家将研究调研的结果提交以促进这种对环境友好的电池的生产应用。
(三) 基于危害对锂电池分类修订(ST/SG/AC.10/C.3/2024/13)
比利时和法国的专家以及代表非正式工作组的先进可充电和锂电池(RECHARGE)协会提交本提案。第62次会议小组委员会同意继续推进非正式工作组关于TDG法规和试验手册的草案修订以及考虑到在降低充电状态下对电池的评估,为每种危险类别制定相应的运输条目。
建议主要是从电池的危险性不同进行细分,从而衍生出不同的新的运输条目:
1)锂电池:
图5 锂电池新运输条目
2)钠离子电池
图6 钠离子电池新运输条目
由图5和图6看出,修订方向是根据电池热失控传播程度,进一步将不同电量状态锂电池和钠离子电池做明确的区分。
危害程度由严重到轻微分别为:
图7 危害程度
相应的锂电池和钠离子电池一般规定、危险货物一览表、特殊规定、试验手册等等都做出了相应的修订建议。由于非正式工作组还再继续推进,因此在此不再多做阐述。仅从目前的工作进程可以看出为了电池分类要求会更加细致,更加确保运输的风险。
二、标记
(一)豁免纽扣电池UN标记(ST/SG/AC.10/C.3/2024/53)
IATA提出,针对同时含有锂电池和锂金属纽扣电池的设备豁免纽扣电池的标记。比如同时包含锂离电池作为主电源以及为芯片供电的纽扣电池的笔记本电脑,现行常规做法也是在包装上仅展示UN3481,不会在标记上体现UN 3091。因此建议如下:
图8 豁免纽扣电池标记
在特殊规定188和关于锂电池标记5.2.1.9.2都增加说明:同时含有锂电池和纽扣电池时,无需展示纽扣电池的UN标记。
(二)特殊规定188锂电池标记要求修订(ST/SG/AC.10/C.3/2024/28)
第63次会议中国专家提出锂电池或钠离子电池标记应位于包装靠近危险标签的同一表面,以便更好地传递危险信息。因此本次会议加拿大专家结合中国专家提出以下建议:
图9 特殊规定188(f)条款修订
将电池标记删除,强调标记应该根据TDG 5.2.1.9小节要求进行标记。因为5.2.1.9节中的标记要求不仅包括电池标记的图示,还包括电池标记的尺寸要求和联合国编号的需求。因此,如果不参考5.2.1.9节下的所有要求,锂电池标记的监管就存在缺口。故进行修订。
三、装在货运装置里的钠离子电池(ST/SG/AC.10/C.3/2024/36)
自从TDG第23修订版新增钠离子电池分类,各国专家一直在做相应的讨论。中国专家提出关于装在货运装置里的钠离子电池应该给予明确的分类指导,因为随着钠离子电池的大力推广,未来会有很多装在货运装置里的钠离子电池产品需要运输。
图10 装有电池的货运装置
中国专家建议如下:
(一)装在货运装置里的钠离子电池划入UN3536条目,运输名称增加关于钠离子电池的说明:
图11 UN3536运输名称增加钠离子电池
(二)相应特殊规定增加钠离子电池说明,表明划入UN3536条目:
图12 特殊规定修订
中国专家建议特殊规定360、388和389都增加钠离子电池,说明其属于UN3536条目。
四、小结
本期技术解读,小编为大家分享了联合国TDG专家委员会第64次会议关于锂电池、钠离子电池的提案。通过以上提案的解读我们能够了解到许多国家的专家对锂电池的运输条目和分类、包装标记以及装有钠离子电池的货运装置提出了很多符合实际情况的修订意见。结合上一期解读,可以看出电池的分类、试验等修订将是未来的重点研究方向,对于电池的分类将结合新出来的产品以及本身的不同危险程度将会分的越来越细致,此举措将促进锂电池行业的发展,也会更加地保障运输的安全,对于危险程度高的电池产品提出更高地运输要求。希望相关的企业和行业积极关注,部分提案一旦采纳会对相关行业的合规运输产生深远影响。
下次解读,小编将继续带领大家了解锂电池和化学品的分类上的修订,不见不散!
下一篇:乒乓球属于危险货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