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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花属于危险货物吗?
来源:合规化学 点击数:1149
近期,合规互动栏目收到某企业咨询一个颗粒啤酒花的问题,具体问题如下:
“颗粒啤酒花属于危化品还是危险货物?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上是否要把这个品名备案上去?”
本期解读,小编为大家解读一下颗粒啤酒花运输经营的相关知识。
一、啤酒花简介
啤酒花是酿造啤酒时用以添加苦味、香味和防腐作用的原料,是一种黄绿色的圆柱型颗粒,主要成分包括脂肪酸、蛋白质、多酚和油脂等。在堆积、压缩或者在潮湿环境,啤酒花容易发生生物降解。
图1 啤酒花外观
二、颗粒啤酒花的危险性
啤酒花所含的有机物质在特定条件下(如湿度和温度适宜时),会缓慢被微生物分解,并释放一定的热。因此,在运输环节,根据联合国TDG法规的规定,啤酒花属于典型的自热物质,UN编号3088,包装类别III类,具体鉴定结论见图2。
图2 啤酒花鉴定报告(部分)
友情提醒:自热物质是指在接触空气时,由于内部发生化学反应,在无外部能源的情况下,能自我缓慢升温,从而发生自燃或引燃周围物质。
图3 UN3088在联合国TDG法规中的运输信息
如图3所示,根据其特殊规定223:“如果在测试时物质所表现的化学或物理特性不满足自热的要求,则可以豁免相应的危险性”,即啤酒花如果通过试验N.4:自热物质试验结果是不自热的,则可豁免自热危害。
因此,小编建议这类物质运输时都通过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自热试验,这样才能准确确定其运输危险性。
此外,如图2所示,啤酒花不属于目录列明的危险化学品,因此,不需要申请经营许可证书,但是属于满足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在进口或生产环节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三、我们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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