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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化妆品需当心是否含有三乙醇胺
来源:合规化学 点击数:1610
近期部分客户在进口化妆品时,遇到了因为产品中含有三乙醇胺,而被监管部门要求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为此,本期合规解读,小编就为大家简单分析一下,三乙醇胺的相关合规要求。
一、三乙醇胺是什么?
三乙醇胺(CAS号102-71-6),如图1所示,是一种结构非常简单的有机化合物。在化妆品生产领域,三乙醇胺列入《中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属于国家允许使用的化妆品原料,常被用作化妆品中的乳化剂、保湿剂、增湿剂、增稠剂、pH平衡剂等。
图1 三乙醇胺具体信息
图2 三乙醇胺是我国允许使用的化妆品原料之一
二、三乙醇胺的进出口管制要求
除了上述常见的日化用途,三乙醇胺还是生产化学武器的原料。在进出口环节,三乙醇胺列入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2023版)(以下简称《两用物项目录》)。因此,三乙醇胺属于军民两用的敏感物项,也就是“两用物项物质”,在进口和出口时均属于《两用物项目录》中的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可以作为生产化学武器的主要原料)。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29号令《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以任何方式进口或出口,以及过境、转运、通运《两用物项目录》中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均应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出口许可证。
图3 2023版《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图4 三乙醇胺属于第三类监控化学品
针对含有三乙醇胺混合物的进出口监管要求,海关总署在2022年在征求了国家禁化武办的意见后,做了以下明确要求:
1,添加在化妆品、洗涤剂等商品中,用作pH值调节剂的三乙醇胺;
2,如果在最终产品中,未检出三乙醇胺,则无需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出口许可证。
图5 2022年海关总署关于三乙醇胺监管要求的说明
三、我们的服务
针对上述监管要求,合规化学可提供产品中的三乙醇胺定量检测服务。
联系方式:韩经理
联系人:150 6197 0809(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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