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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TDG法规第23修订版系列解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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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0日联合国TDG第23修订版正式发布。目前,官方文本只有英文和法文。
图1 联合国TDG第23修订版下载界面
全文下载链接:https://unece.org/transport/dangerous-goods/un-model-regulations-rev-23
从本期合规解读开始,小编将分三期为大家深入解读TDG第23修订版重要的修订内容。本期重点解读修订的三类危险货物。
一、灭火剂散布装置
针对灭火剂散布装置,联合国TDG第23修订版新增UN0514和3559,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
表1 灭火剂散布装置分类
由表1可得灭火剂散布装置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ü UN0514属于第1.4S爆炸品;UN3559属于第9类杂项。
ü 两个运输条目相应都新增特殊规定407
图2 新增特殊规定407
特殊规定407主要内容为:
(一)给出灭火剂散布装置的定义
灭火剂散布装置指除含有烟火物质外不含其它危险货物的物品;灭火剂散布装置被激活时会分散出灭火剂或气溶胶从而达到灭火的目的。
图3 灭火剂散布装置
(二)给出灭火剂散布装置的危险分类要求:
● 首先:灭火剂散布装置应满足1.4S分类标准,即通过试验手册的6(c)外部火烧(篝火)试验;
●灭火剂散布装置若想划入UN3559(第9类杂项)条目则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a) 装置需要满足排除第1类爆炸的要求,详见TDG 2.1.3.6.4(b),(c)和(d)。
(b) 抑制剂应在正常占用的空间内视为安全,具体应符合国际或区域标准规定(例如:NFPA 2010(美国消防协会 固定式气溶胶灭火系统标准))。
(c) 物品的包装方式应使激活时包件外部的温度不得超过200°C。
(d) 需得到制造国主管当局批准的情况下才能按照UN3559 9类杂项条目运输。
注意:灭火剂散布装置不适用UN3268“安全装置,电启动”的特殊规定280要求,因此特殊规定280也做出了修订,明确不适用于UN0514和UN3559。
√ 灭火剂散布装置不允许按照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运输。
√ UN0514对应的包装指南是P135,UN3559对应的包装指南是P902。
相应的P902修订主要内容如下:强调灭火剂散布装 置不适用无包装的情况。
二、四甲基氢氧化铵(简称TMAH)
(一) TMAH溶液修订如下
图4 TMAH溶液修订前后对比
红色字体为TDG第23修订版修订内容,由图4可得,修订要点为:
(1) 运输名称明确条目适用含量:
TMAH含量>2.5%且<25%划入包装类别II;TMAH含量≤2.5%划入包装类别III;如果TMAH含量≥25%,则划入新增的UN编号3560。
(2) 修订危险类别:II类包装条目:增加6.1项次危;
(3) 修订特殊规定:增加特殊规定279,408和409;
①特殊规定279:表示TMAH划入这个分类所依据的是人类经验,而不是本规章所定分类标准的严格应用。
特殊规定408和409为此次修订新增特殊规定:
②特殊规定408:
特殊规定408指明UN1835只适用于TMAH水溶液(杂质含量≤1%),非TMAH水溶液的产品划入其它合适UN条目(例如:UN2927),以下情况除外:
√ 表面活性剂>1%且TMAH≥8.75%必须划入UN2927 I类包装条目;
√ 表面活性剂>1%且TMAH>2.38%,<8.75%必须划入UN2927 II类包装条目。
③特殊规定409:
TDG第22修订版第3.2章危险货物一览表里的规定可以适用至2026年12月31日。
(二) 固态TMAH修订如下
图5 固态TMAH修订
如图5所示,固态TMAH修订涉及较多:
① 修改危险类别,由原来的8类腐蚀修订为主危为6.1急毒性,次危为8类腐蚀;
② 修改包装类别,由原来的II类包装修订为I类包装;
③ 增加特殊规定“279”和“409”;
④ 有限数量由1Kg修订为0,禁止按有限数量运输;
⑤ 例外数量由E2改为E5;
⑥“IBC08”改为“IBC99”;删除“B2、B4”;
⑦“T3”改为“T6”。
三、钠离子电池
本次修订为近年来新出现的钠离子电池分配了专属运输编号,具体如下图所示。
图6 钠离子电池属于UN编号
四、电动车辆
TDG第23修订版针对锂电池和钠离子(以下简称SIB)电池供电车辆给予专属列明UN,此次修订源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提交的提案ST/SG/AC.10/C.3/2022/70(详见合规往期解读:锂电池供电车辆运输分类即将迎来变化)。如图7所示,TDG第23修订版里UN3556针对锂离子电池供电车辆,UN3557针对锂金属供电车辆,UN3558针对SIB供电车辆。
图7 锂电池和SIB电池供电车辆专属列明UN
除此之外,特殊规定和包装规范修订内容如下:
1. 特殊规定
(1) 修订特殊规定:
① 特殊规定360
删除UN3171适用锂金属电池组或锂离子电池组提供动力的车辆的规定;改为图7中新增的相应UN条目。
② 特殊规定388
同特殊规定360,强调UN3171只适用于安装有湿电池、金属钠电池或钠合金电池的。车辆和设备。锂电池或SIB电池供电车辆须划入新增专属UN条目中。此外,强调除电池外,供电车辆上的其余一些部件可以拆除下来以适应包装要求。
(2) 新增特殊规定:
① 新增特殊规定404
针对UN3558 SIB电池供电车辆运输条目新增特殊规定404,若产品满足以下要求,则给予豁免:
图8 特殊规定404豁免内容
由图7可得,若SIB供电车辆不含其余危险货物且电池处于短路状态即不含有电能,短路方式应易于认证,例如:将两个端子用母线直接连接,则产品可不受规章范本限制。
② 新增特殊规定405
若锂电池或SIB电池供电车辆满足以下要求,则给予一定豁免:
图9 特殊规定405豁免内容
由图9可得,若车辆不是被包装、板条箱或其它装置完全密封以至于无法识别内装物,则车辆可以豁免标记标签的要求,意味此类产品无需张贴9号式样标签。
2. 新增包装规范P912
新增包装规范P912内容如下:
图10 P912包装规范
由图10可得,P912规定车辆应固定在坚固的外包装中,容器构造应防止意外发生以避免车辆运输中方向改变导致电池损坏,明确规定车辆上电池不允许拆除,其余零件可以拆除以适应包装要求。此类货物无需进行包装试验。
P912允许包装净重超过400Kg。单个车辆净重≥30Kg时需满足(a)、(b)或(c)要求,即:
(a) 货物可装入板条箱或固定在托盘中运输,或
(b) 无包装运输,但是车辆能够在运输过程中保持直立,无需额外的支撑;并且车辆能为电池提供足够的保护,以免对电池造成损坏,或
(c)如果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有可能倾覆(例如摩托车),则可以无包装装在具有有防止倾覆的装置(例如使用支撑、框架或货架)的货物运输单元中。
五、新增乙硅烷、含于制成品中的镓等3个UN编号
除了上述解读的几类危险货物以外,本次修订还新增了以下三类危险货物。
图11 P912包装规范
六、小结
本期合规解读,小编为大家解读了联合国TDG第23修订版修订内容,主要关注新增的危险货物,分别是:灭火剂散布装置、TMAH水溶液和电池供电车辆。此三类危货修订内容较多,共涉及新增6条UN条目,修订2条UN条目;新增特殊规定5条,修订特殊规定3条;新增包装规范1条,修订包装规范1条。相关行业需要提早做好准备,调整自己产品的运输分类和要求,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通关障碍和经济损失。
下期合规解读,我们继续解读TDG第23修订版其余修订内容,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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