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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GHS制度合规要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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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劳工和就业部(The Department of Labor and Employment)于2014年2月28日发布了《工作场所化学品安全计划全球统一制度(GHS)实施指南》(部门令第136-14号),该指南规定了在工作场所实施GHS的相关要求,它直接引用了《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制度)中的化学分类标准以及关于SDS和标签的相关规定,未发布自己的有关化学分类,标签和安全数据表的指南或标准。随后环境和自然资源部(The Department of Environment and Natural Resources)于2015年5月19日发布了DENR DAO第2015-09号指导手册《在编制安全数据表(SDS)和有毒化学物质标签时要求实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的规则和程序》(行政命令第2015-09号),该手册设定了化学分类标准以及对SDS和标签格式和内容的要求,内容上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制度)第4修订版保持一致。这也预示着菲律宾GHS实施与联合国法规的接轨。
本期合规解读,小编就为大家分析梳理一下菲律宾GHS的技术要求,重点就化学品危害分类、SDS以及标签的合规要求,做一个技术解读,并给出合规建议。
一、菲律宾GHS实施时间表
菲律宾自2014年起在工作场所推行GHS。依据《工作场所化学品安全计划全球统一制度(GHS)实施指南》,工作场所的物质或混合物以一年为过渡期,需要在2015年3月14日开始实施GHS制度;DENR针对优先化学品和有毒化学品的时间表有所不同(2016年至2019年),它将首先对受《化学物质控制令》(CCO)管控的物质和《优先化学物质清单》(PCL)中的列明物质(共64个)执行GHS指南,具体强制实施日期见表1。
表1 针对优先化学品和有毒化学品的实施日期
化学物质范围 |
生效日期 |
受《化学物质控制令》(CCO)管控的物质 和《优先化学物质清单》(PCL)中的列明物质 |
2016年 |
高容量有毒化学物质 |
2017年 |
IATA和IMDG危险货物清单列明的有毒化学品 |
2018年 |
混合物 |
2019年 |
二、危害分类要求
由于菲律宾DENR指导手册与GHS制度第4修订版保持一致,而最新的GHS制度已经更新至第8修订版(点击查看联合国GHS第8修订版系列解读),因此分类上暂未采纳GHS制度中新增的发火气体、退敏爆炸物和加压化学品这3项物理危害;此外依据积木原则,菲律宾未采纳GHS制度中部分危害较轻的项别,具体如表2所示。
表2 菲律宾未采纳的危险类别
危害种类 |
危险类别 |
退敏爆炸物 |
类别1、类别2、类别3、类别4 |
易燃气体 |
发火气体 |
易燃加压化学品 |
类别1、类别2、类别3 |
易燃液体 |
类别4 |
急性毒性-经口 |
类别 5 |
急性毒性-经皮 |
类别 5 |
急性毒性-吸入 |
类别 5 |
皮肤腐蚀/刺激 |
类别 3 |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
类别2B |
呼吸或皮肤致敏 |
未细分1A、1B子类别 |
吸入危害 |
类别2 |
对水生环境的危害-急性 |
类别2、类别3 |
对水生环境的危害-慢性 |
类别3、类别4 |
在危害分类逻辑方面,菲律宾基本沿用了GHS制度中的相关试验规定,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浓度阈值,但法规中给出了相关的参考意见,可以参考欧盟日本等国家的浓度阈值,具体参见相关法规说明。值得注意的是,菲律宾将致癌性的GHS分类与IARC致癌清单等国际权威致癌清单的分类相关联,具体见图1。
图1 菲律宾-全球统一制度分类与其他组织关于致癌性的分类之间的对应表
三、SDS编制要求
在菲律宾DENR指导手册第五部分,对SDS的16个部分作了详细说明。与GHS制度附件4中的相关规定相比SDS在核心内容的要求上基本保持了一致,然而在某些细节方面,还是有所差异的,具体如表3所示。
表3 菲律宾SDS的特殊要求
SDS章节 |
具体要求 |
第1部分 |
如果SDS用于涵盖物质或混合物的几个次要变体,则所有名称和变体应列在SDS上。 如果主要供应商或制造商是外国公司,且联系电话很可能来自上述供应商,请提供当地经销商和/或进口商的紧急联系电话。 |
第3部分 |
纯物质:除名称、CAS号、EC号外,还需要展示商标名称、品牌名称及产品代码。 |
第14部分 |
应提供关于通过公路,铁路,海上或空中运输危险物质或混合物的基本分类信息。 如适用,请提供《联合国规章范本》中的包装组编号。 包装组号是根据某些物质的危害程度而定的。 |
四、安全标签要求
在菲律宾DENR指导手册第四部分详细介绍了GHS标签内容要素及要求。与GHS制度、我国GB 15258以及欧盟CLP法规类似,菲律宾对化学品GHS标签的内容和要素尺寸做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1.内容要素
内容上与GHS制度类似,包含了6大要素(产品标识、信号词、危险说明、防范说明、象形图以及供应商标识);此外在部分细节上,有少许特别之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Ø 仅菲律宾境内使用,象形图可以是黑白的。
Ø 如果GHS标签中出现了运输标签,则不得出现相同危害的GHS象形图。
Ø 完整的危害说明应包括危害说明和危害说明代码(H代码)。
Ø 完整的防范说明应包括防范说明和防范说明代码(P-Code)。
Ø 如果主要供应商或制造商是外国公司,且联系电话很可能来自上述供应商,请提供当地经销商和/或进口商的紧急联系电话。
Ø 补充信息:供应商应自行决定提供补充信息,以便在标签上包含有关化学品的其他有用信息。此类补充信息不应导致GHS危险信息的变化或破坏。
2.大小尺寸
为了确保标签内容清晰可见易于辨识,菲律宾对标签设定了最小尺寸要求,具体如表4所示。
表4 菲律宾标签最小尺寸要求
容器或包装容积 |
所需的GHS标签尺寸 |
<1L |
无特殊尺寸要求,但标签应可读。 |
≥1~4L(0.066-0.792加仑) |
52mm×74mm(2.04”×2.91”) |
≥4~50L(3.17~13.2加仑) |
74mm×105mm(2.91”×4.133”) |
≥50~500L(13.2~132加仑) |
105mm×148mm(4.133”×5.82”) |
≥500L(≥132加仑) |
148mm×210mm(5.82”×8.26”) |
五、小结
菲律宾并未发布GHS分类清单,然而在应对菲律宾GHS时,小编建议大家依旧可以参考欧盟ECHA、日本GHS-J等其它国家的分类清单。
在本期解读中,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了菲律宾的DENR指导手册实施情况,并从危害分类、SDS编制要求、安全标签编制要求等几个方面详细介绍了菲律宾DENR指导手册与GHS制度的差异。对于出口化学品至菲律宾的企业或相关机构而言,应时刻关注菲律宾最新的相关法规政策及标准,进而提前做好合规准备确保贸易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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