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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发布RoHS,报废车辆豁免——七项修正案涉及铅,镉和铬VI
2020-03-09 12:38:09
来源:chemicalwatch 点击数:3679
来源:chemicalwatch 点击数:3679
欧盟委员会根据其RoHS和报废车辆(ELV)指令发布了铅,镉和六价铬的新豁免或续签规定。
该指令各个附件的七项修正案已于今天在《欧盟官方杂志》上发布。
文本包括对电气和电子设备(RoHS)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中现有豁免的四次更新。他们关注:
- · 在某些手持式内燃机中在焊料中使用铅和终止涂层:续期至2022年3月31日(附件三);
- · 将铅用作聚氯乙烯(PVC)中的热稳定剂,用于某些体外诊断医疗设备中的血液,其他体液和体气体分析:续签至2022年3月5日(附件IV);
- · 在用于某些电导率测量的镀铂铂电极中使用铅:续签最长期限为七年,直至2025年12月31日(附件IV);和
- · 在吸收式制冷机中使用六价铬作为碳钢冷却系统的防腐剂:对于锅炉温度较高的应用,该方法已续期至2021年7月21日。对于功率输入小于75W的应用,续签被拒绝(附件III)。
委员会还根据附件四发布了一项豁免规定,即从3月5日起七年内在某些耐辐射摄像机管中使用镉。
RoHS的修订版本– RoHS2, 于2011年采用并 于2017年进行了修订 –限制了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和多溴联苯醚(PBDE)的使用。
有关ELV指令(附件二)新修订的关注包括:
- · 组件中铅和铅化合物的豁免;和
- · 禁止在大篷车的吸收式制冷机中使用六价铬作为碳钢冷却系统的防腐剂。
文章来源:chemicalwatch
原文链接:https://chemicalwatch.com/98152/eu-commission-publishes-exemptions-for-rohs-scrapped-vehic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