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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GHS实施要求解读(二)
来源:合规化学 点击数:4246
上期韩国GHS实施要求解读,小编主要介绍了韩国GHS实施的主管机关以及配套的法规,同时介绍了韩国GH制度的危害分类标准,应该说韩国GHS制度已于2013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
本期合规解读,小编将重点关注韩国GHS合规应对的实操要点,其中包括韩国GHS分类清单的查询、SDS和GHS标签编写的合规要求。
一、韩国GHS分类清单查询
上期解读,我们介绍了韩国有环境部(MoE)、劳工部(MoEL)以及国家应急管理中心三个政府管理部门承担了GHS制度的实施和推广,其中MoE重点关注“有毒化学品(Toxic substance)”的GHS实施,同时发布了这类物质的GHS危害分类清单,具体查询方式如下:
网址:http://ncis.nier.go.kr/en/main.do
查询方式:化学物质的CAS号或英文名称
图1 NIER的GHS分类检索界面
在查询结果中,点击“Chemical Name”,即可看到这个物质GHS分类结果。
图2 甲醇的检索结果
图3 甲醇的GHS分类结果
如图3所示,点击“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即可查看甲醇的GHS分类结果,GHS标签的信号词和象形图,以及危险货物分类结果。
根据韩国Chemical Control Act(化学品控制法)第16条的要求,NIER针对有毒化学品发布的GHS分类结果是强制的,企业必须采纳。
二、韩国GHS标签编写要点
韩国MoE和MoEL都发布了化学品GHS标签的编写要求。MoEL的要求适合所有化学品,对比联合国GHS,其有关GHS标签的特殊要求有如下几点:
1.象形图
数量≤4个(如果产品有5个或以上,但不强制)。
2.危险说明
重复的危险说明可以省略;类似的危险说明可以合并。
3.防范说明
① 数量≤6个,(如果产品有7个或以上,但不强制);
② 需加上一句“相信信息参见SDS”(类似GB15258中的“资料提示语”)。
4.供应商信息
必须有韩国境内的企业联系方式。
5.标签语言
① 通常情况下必须为韩文;
② 如果产品仅用于实验室或研发使用,可以不用韩文;
③ 产品名称,物质名称和国外供应商联系信息可以用英文。
6.小包装
如果包装的体积≤100mL,则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可以省略。
7.标签尺寸
根据包装的体积不同,标签尺寸也有相应的具体要求见表1所示。
表1 标签尺寸要求
包装体积 |
标签大小 |
≥500L |
450cm2 |
≥200L,<500L |
300cm2 |
≥50L,<200L |
180cm2 |
≥5L,<50L |
90cm2 |
<5L |
>5%的包装上下表面 |
对标我国的GB15258,可以发现表1主要还是针对体积较大的包装,最小包装体积为5L,而GB15258的规定涉及最小包装体积为0.1L。
对于“Toxic chemicals”,需要采纳MoE的技术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危害分类:必须采纳NIER发布的统一分类清单(类似欧盟CLP法规);
产品标识:对于混合物,产品名称和产品中的有毒化学品信息必须披露;
象形图:NIER发布的象形图全部展示。
三、韩国SDS编写要点
韩国SDS有关十六项要求的要求与联合国GHS制度基本一致,其中有以下几个部门需要特别留意:
1.商业信息的保密(CBI)
只允许CAS号和含量保密,危害必须公示;
2.组分浓度
如果组分的浓度是一个范围值,则这个范围必须控制在5%以内;
如果组分浓度小于5%,则浓度最低下限必须写成“≥1%”(对于致癌物和致突变物,下限为0.1%;呼吸致敏物,下限为0.2%;生殖毒物,下限为0.3%)
四、小结
本期合规解读,小编继续围绕韩国GHS实施的合规要求展开,重点为大家分享了韩国GHS危害分类清单的查询、SDS和GHS标签编写的要求。在此,小编也提醒大家在产品出口至韩国时,要积极关注本期解读所提到的几个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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