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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印发关于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隐患认定指导目录(试行)》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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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隐患认定指导目录(试行)》意见的函
管三函〔2015〕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我司组织起草了《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隐患认定指导目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或“监管三司”栏目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请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5年9月16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报送我司。
联系人及电话:孙青松,010-64463240。
电子邮箱:sqs8617@126.com
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
2015年9月6日
原文地址: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5826/2015/0907/257526/content_2575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