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沟通
填问卷赢积分
    微信关注
    扫描二维码,关注合规化学
    登录 | 注册
    合规化学
    法规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

    2017-09-06 08:25:23
    来源:中国政府网  点击数:2474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实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是适应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降低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和环境风险的重要手段,对解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问题、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石化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等具有重要意义。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

    《意见》提出了六项重点任务。一是组织开展摸底评估。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情况调查,对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逐一登记造册。二是编制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方案实施前要向社会公示。三是组织实施搬迁改造。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搬迁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降低搬迁改造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四是强化搬迁改造安全环保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管理,严禁搬迁改造企业在原址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督促企业依法开展搬迁改造项目安全和环境影响评价。五是妥善化解各类风险问题。妥善解决因搬迁改造带来的职工分流安置问题,认真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六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引导作用,鼓励搬迁改造同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流程再造、组织结构调整、品牌建设等有机结合,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意见》制定了三项政策措施。一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搬迁改造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享受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等支持政策。二是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搬迁改造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方式募集搬迁改造资金。三是加大土地政策支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向搬迁改造企业承接地适当倾斜,地方政府收回腾退土地的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支付企业职工安置费用。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



     查看法规原文





    本网站维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站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合规思远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合规化学网”。违反上述规定者,本网站将保留追究其侵权责任的权利。

    凡本网站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合规化学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上一篇:环境保护部关于《环境保护部关于修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下一篇:泰国发布关于有害物质清单的通报草案

    0519-85150306

    周一至周日 9:00-18:00

    合规公众号

    合规视频号

    订单服务

    编制/翻译/审核 价格及支付方式

    服务与支持

    服务流程 MSDS百科 危化品登记百科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合规发展 人才招聘

    Copyright © 2014-2023, 常州合规思远产品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苏ICP备14039617号-1

    友情链接:密尔克卫  | 灵元素

    隐私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