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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第2289号),对杀扑磷、溴甲烷、氯化苦3种农药采取管理措施
2015-08-27 10:55:3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点击数: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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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28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部决定对杀扑磷等3种农药采取以下管理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自2015年10月1日起,撤销杀扑磷在柑橘树上的登记,禁止杀扑磷在柑橘树上使用。
二、自2015年10月1日起,将溴甲烷、氯化苦的登记使用范围和施用方法变更为土壤熏蒸,撤销除土壤熏蒸外的其他登记。溴甲烷、氯化苦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农业部
2015年8月22
原文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2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