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政策 |
美国豁免甲基磺酸的最大残留限量
2015-08-20 09:26:09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点击数:2534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点击数:2534
据美国联邦公报消息,2015年8月19日美国环保署发布终期条例,在一定条件下豁免甲基磺酸的最大残留限量。
根据新条例,当甲基磺酸(methane sulfonic acid)作为酸化剂用于动物时,最大残留限量为3.0%(以重量计),作为抗菌农药配方的惰性成分用于公共饮食场所、乳品加工设备以及食品加工设备和器具,且用量不超过5000ppm时,豁免其残留限量。
根据新条例,当甲基磺酸(methane sulfonic acid)作为酸化剂用于动物时,最大残留限量为3.0%(以重量计),作为抗菌农药配方的惰性成分用于公共饮食场所、乳品加工设备以及食品加工设备和器具,且用量不超过5000ppm时,豁免其残留限量。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