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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发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点击数:3358
摘要:2016年3月30日,为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交通运输部组织起草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部本次修订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包括十一章,七十一条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办法》中所称的危险货物,是指按照《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分类并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的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环境污染或者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材料或者物品。
原文: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我部组织起草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和环境保护部等六部门联合规章形式印发。现送你单位征求意见,请认真组织研究,并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有书面意见(含电子版)反馈至我部运输服务司。
联系人:张强;
电 话:010-65293433;
传 真:010-65292740;
邮 箱:zhangqiang@mot.gov.cn。
附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