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政策 |
欧盟委员会对REACH法规附件XVII第46项条款进行修订
来源:欧盟委员会(EU) 点击数:3552
摘要:2016年1月14日,欧盟委员会官方发布(EU)2016/26号法规,对欧盟REACH法规附件XVII中第46项条款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进行修订,新增了对纺织品中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的相关限制内容。
最初,REACH法案附件XV表明,暴露的壬基酚(NP)和壬基苯酚乙氧基化物(NPE)对环境带来的风险,特别是生活在水中的水生物种。为了限制这种风险,提出禁止出售含有NP或NPE浓度等于或高于100mg/Kg (0,01%按重量计)的可水洗的纺织物。
欧盟REACH法规附件XVII中第46项条款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修订内容,新增了对纺织品中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的相关限制内容,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物质名称 |
限制内容 |
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 (C 2 H 4 O) n C 15 H 24 O |
1. 2021年2月3日之后,在其正常的生命周期中,可以水洗的纺织品,如产品或产品的任意部分含有等于或超过0.01%(按重量计)的NPE,则不得投放市场。 2. 第1段不适用于二手纺织品以及通过回收纺织品制造的,且制造过程中未使用NPE的新纺织品的投放。 3. 第1段和第2段中所指“纺织品”,包括由至少80%(按重量计)的纺织纤维组成的,任意未完工产品、半成品以及成品,以及产品某部分是由至少80%(按重量计)的纺织纤维组成的其他产品,包括服装、配饰、室内装饰织物、纤维、纱、面料和针织品等。 |
在此之前,第46条款中,管控的产品仅针对以物质和混合物组分形式投放或使用的产品,NPE的限值要求为0.1%。此次修订将管控产品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并且纺织品中NPE的限值要求为0.01%,变得更为严格。
该修订将于官方公报发布后的第20天开始生效,并且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2016年1月24日,(EU)2016/26开始生效,而从2021年2月3日之后,欧盟将不再允许NPE含量≥0.01%的纺织品进入欧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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