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消防法》中危险货物分类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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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本SDS编写标准JIS Z 7253的规定,化学品SDS第15部分需要明确是否属于日本《消防法》中的危险货物以及具体的分类结果。
图1 SDS第15部分示例
如图1,组分甲醇就属于日常《消防法》中的危险货物,具体类别是第4類 引火液体。
本期合规解读,小编就简要介绍一下日本《消防法》中危险货物的分类体系,以方便相关企业做好日本版SDS的编写。
01
日本《消防法》简介
日本《消防法》最初在1948年7月24日(昭和23年)由国会通过,随后由天皇颁布成为法律(昭和二十三年法律第百八十六号)并施行。自发布以来,日本《消防法》后经历多次重要修订(如添加危险物控制、救急业务等内容)并不断完善。
为了配合《消防法》的实施,日本还发布了一系列配套的行政令与条例,主要包括:
《消防法施行令》(Cabinet Order for Enforcement of the Fire Service Act)
《危险物控制相关行政令/条例》
地方政府依据《消防法》制定的更具体防火条例
《消防法施行令》的官网文本可以在以下链接查看:https://laws.e-gov.go.jp/law/336CO0000000037/?utm_source=chatgpt.com
日本《消防法》其立法主要目的有以下三个方面:
图2《消防法》的制定目的
02
日本《消防法》中
危险货物的分类
日本《消防法》基于“火灾与爆炸风险防控”为核心管理目的,根据危险物的物理化学危险性不同,将其分类6大类,具体如图3所示。
图3 日本《消防法》中危险货物分类体系
如果一种危险货物具有图3所示的两种及以上危险性,需要按照图4所示原则进行优先排序。
图4 日本《消防法》中多种危险性的优先排序原则
对于每个大类的危险货物,可以根据具体试验结果,做进一步细分。
例如,第四类易燃液体,根据液体的闪点、燃点、沸点等数值不同,可以细分为以下7个小类:
图5 日本《消防法》中易燃液体的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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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消防法》VS
联合国TDG法规
联合国TDG法规根据危险货物在运输环节所具有的危险性不同,把危险货物分为9大类,从第1类的爆炸品到第9类的杂项物质和物品。
如果把TDG法规的这种危险货物分类体系与日本《消防法》做一个大类比较,我们会发现两者之间有一定的相似性。
日本《消防法》的6大类危险货物都可以在联合国TDG法规里找到对应的危险类别。例如,《消防法》中的第1类氧化性固体和第6类氧化性液体似乎对应TDG法规里的第5.1项氧化性物质。
图6 日本《消防法》VS 联合国TDG法规
但是,如果深入比较日本《消防法》和联合国《试验与标准手册》有关氧化性液体和氧化性固体的分类试验方法,我们就可以发现两者有很大的不同。
小编以氧化性液体为例,把两者的分类试验方法做了对比,结果如下:
图7
日本《消防法》VS 联合国TDG法规
有关氧化性液体的分类
04
小结
本期合规解读,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了日本《消防法》中有关危险货物分类的框架,并和联合国TDG法规做了简单的对比。
由于和联合国TDG法规在分类试验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在实际分类时,不建议大家简单的根据TDG的危险性分类结果推导日本《消防法》的分类结果。
05
我们的服务
作为国内领先的化学品合规服务商,合规化学为您提供日本《消防法》下的以下服务:
日本《消防法》危险性分类培训服务
日本《消防法》危险性分类评估服务
业务联系 | 王经理
电话:0519-85150301
手机:13401381127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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