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解读 |
UN3536集装箱储能系统海运要求解读
来源:合规化学 点击数:273
解读概要:
交通运输部发布的 JT/T 1543-2025《船舶载运锂电池安全技术要求》(2025年5月1日实施)规定,集装箱式锂/钠离子电池储能系统(如仅作为外接电源)划归 UN3536 条目进行海运。此类集装箱必须符合 CSC公约 标准并贴牌,其电池需通过 UN38.3测试(大型电池系统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豁免部分测试),并具备防过充、过放、短路等保护措施(运输时必须断开电池串并联回路)。托运时需在箱体张贴 第9类危险货物标牌和UN3536标记,并提交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UN38.3测试摘要、集装箱检验合格证明及装箱证明书等文件。
2025年1月2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JT/T 1543—2025《船舶载运锂电池安全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标准),202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由辽宁海事局、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等单位联合起草。标准规定了船舶载运锂电池海上运输的要求,包括分类、锂/钠离子电池测试和包装、以及货物运输组件等安全技术要求。该标准是我国交通运输行业首部关于锂电池海上安全运输技术要求的推荐性标准,标志着我国锂电池海运安全管理迈入规范化、国际化新篇章。
图1 标准发布通知原文
本期解读,小编围绕标准,重点带大家解读一下UN3536集装箱锂电储能系统海运的相关运输要求。
一、分类要求
联合国TDG第23修订版新增了UN3536 装在货运装置中的锂电池运输条目。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 2024版)也紧随TDG修订步伐,同步新增了UN3536条目。故标准对于集装箱锂电储能系统给出分类也是划入UN3536。
表1 UN3536 运输条目
在TDG法规里,特殊规定389明确类此类货物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定义:
①锂电池是装在货物运输装置(Cargo Transport Unit,简称CTU)中运输,其中CTU主要包括集装箱、可移动罐柜、多单元气体容器等方式。对于UN3536而言,最常见的就是集装箱式储能系统。
图2 集装箱示例
需注意集装箱不同于金属柜,集装箱一般具有标准尺寸,是四柱八角形式构造以便运输环节的堆叠和系固。此外集装箱的设计/制造/试验/检查和批准须满足CSC公约要求,需通过一系列检验,并在箱体加贴安全合格牌照(CSC Safety Approval)。
图3 储能集装箱箱证铭牌图片
②必须是对外部供电:仅作为外接电源,而非对自身设备供电。如果对自身设备供电不能划入此条目,此时应参考UN3481条目分类。
③所含电池种类是锂离子或锂金属电池。
友情提醒:虽然TDG法规仅针对锂离子或锂金属电池,但是标准里说明同时包含锂离子电池和含有机电解质的钠离子电池的混合电池集装箱储能系统也可划入UN3536这个条目。标准做出此说明是考虑到钠离子电池的出现,以及未来TDG法规也会修订此条目增加钠离子电池的说明,因此做出此说明以适应市场的新需求和国际法规的变化。
二、安全要求
为了确保储能集装箱的运输安全,标准首先对储能集装箱中的锂电池提出了明确的安全测试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UN38.3测试
根据标准要求,储能集装箱中的电池组都需要通过联合国《试验与标准手册》第38.3章所规定的各项测试(简称UN38.3测试),其主要包括T1-T8八个测试项目:
表2 UN38.3测试项目简介
针对大型电池不适合常规T1~T8测试的情况,标准亦给出了豁免测试的说明如下:
①由试验过的电池组组成的电池组组件锂含量>500g时,不需要进行T.1~T.8的试验,但经验证能防止过度充电、短路和电池组之间过度放电。
②由试验过的电池组组成的电池组组件额定能量>6200Wh时,不需要进行T.1~T.8的
试验,但经验证能防止过度充电、短路和电池组之间过度放电。
此豁免引用联合国《试验与标准手册》第UN38.3节有关UN38.3测试的第g条款,大型电池无法进行T1~T8测试时,只要内部组成的电池组件通过UN38.3测试,整体做好防止过充、过放、短路措施即可认为符合安全要求。一般来说大型电池设备通常有BMS系统可以起到过充、过放、短路三防保护。
图4 BMS系统作用示例
集装箱电池系统一般来说由电池簇组成,电池簇由电池包、电池模组组成:
图5 集装箱电池储能系统组成示例
如果单一电池簇能量>6200Wh,需要确保组成电池簇的电池包通过UN38.3测试,电池簇有三防保护措施。如果电池簇<6200Wh,储能系统能量>6200Wh,则需要确保储能系统有三防保护措施,电池簇通过UN38.3测试。
2) 保护措施
依据标准,除通过UN38.3验证外,运输时还需做好以下措施:
①电池应装有安全排气装置,或设计上能防止电池在正常运输条件下发生受力破裂。
②电池应采取措施防止短路、过充和过放。
③包含多个并联单体电池结构的电池组,应装有防止危险的反向电流的有效装置,例如二极管、熔断器等。
④电池牢固地连接在货物运输组件的架子或柜子等内部结构中。
⑤货物运输组件中的储能交流器、监控系统等电器设备处于断电状态,电池组的串联和并联回路断开。
⑥电池制造需有质量安全管理方案要求保障。
其中额外注意第5条,标准明确提出:集装箱式储能系统船舶运输时断开串并联回路,此要求在TDG法规里没有。
此外依据TDG法规特殊规定389:UN3536允许包含集装箱运输时必备的危险品(例如灭火系统和制冷系统),这些系统设备也应牢固安装在集装箱内,此时这些设备不再另受TDG法规运输。但是不是集装箱运输必备的危险设备仪器货物,不得装在集装箱内运输!
图6 储能集装箱内部电池和设备牢固连接示例
3) 箱体要求
①标准集装箱应满足GB40163《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安全技术要求》要求,具有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合格证书。检验合格的集装箱,通常在其箱门上会展示符合CSC公约要求的安全合格牌照(见图3所示)。
②对于非标集装箱,未达到GB40163要求的集装箱,标准也给出了测试要求(见标准附录F)。此类集装箱不符合常规定义,但不意味着船舶载运时无需通过测试。此类集装箱仍需通过:起吊试验、垂直冲击、纵向栓固和系固试验,方可船舶载运!
三、 托运要求
依据标准,集装箱应在其箱体两个侧面张贴第 9 类危险货物标牌和联合国编号3536标记:
图7 集装箱外危险货物标牌和UN编号
图8标牌和标记
此外集装箱运输至少还需提交以下文件:
①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
②UN38.3测试摘要
③集装箱检验合格证明
④集装箱装箱证明书
四、小结
标准的发布进一步规范了船舶载运锂电池类货物的海上运输要求。对于现行市场出现的集装箱电池储能系统也给出了分类、测试、托运等要求。其中额外注意依照标准,钠离子电池和锂电池混合电池的集装箱也可以划入UN3536,集装箱式储能系统运输时需要断开串并联,非标集装箱亦要通过相关箱体测试,集装箱托运时需要提供检验合格证明和装箱证明。大家如果对储能集装箱的运输以及锂电池类货物运输有任何问题可随时联系合规化学。
电话:158 5199 9964(微信同号)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添加时请备注单位和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