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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通关违规案例分享 第11期
来源:合规化学 点击数:101
案例一
沪浦江关缉违字〔2025〕186号
【处罚日期】2025年04月29日
【违规原因】
商品申报不实。
【内容摘要】
浙江某进出口公司委托上海某货运代理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以退运货物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报关单号***,申报商品名称为氟塑料,申报净重500千克,申报商品编号为3904610000,申报EXW总价为156500美元。经查,实际货物为氟树脂,应归入商品编号3904690090,原产国为日本,与申报不符。
经核定,上述货物缴税款共计人民币227150.82元。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13.6万元。
参考图片:氟树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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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沪浦机关缉违字〔2025〕257号
【处罚日期】2025年04月28日
【违规原因】
商品申报不实,未提交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内容摘要】
张家港某进出口公司委托上海某供应链管理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1票,报关单号为***,申报品名为钛棒,申报商品编号为8108901090,申报数量为341千克,申报总价为 CIF8013.5美元。
经海关查核,上述货物系直径180毫米、长度3000毫米的圆柱实心体,成分为含铝、钒、铁的钛合金,在 20℃下的极限抗拉强度为969MPa,根据《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规定属于管理范围,根据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海关凭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和验放,但当事人申报时未提交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上述货物价值人民币 48535元。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49000元。
参考图片:钛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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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沪浦机关缉违字〔2025〕235号
【处罚日期】2025 年 04 月 21 日
【违规原因】
商品申报不实,未提供自动进口许可证。
【内容摘要】
上海某香精公司分别委托上海某货物运输代理公司及上海某报关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至2024年 2月1日期间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共10票, 申报品名分别为烟草香精、烟草味工业用香精及香精,申报商品编号均为3302900000,申报数量共计2653千克,申报总价共计C&F132367.97美元及C&F 404337.21元人民币。
经海关查核,上述货物实际成分中均含有尼古丁,实际均应归入商品编号2404120000,与申报不符,且进口需提供自动进口许可证,但当事人申报时未提交。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对当事 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32000元
参考图片:烟草香精、烟草味工业用香精及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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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沪吴淞关缉违字〔2025〕14号
【处罚日期】2025年04月18日
【违规原因】
商品违反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内容摘要】
2024年8月2日,深圳某贸易公司委托上海某货代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电解电容、三极管CPU 模块等共计 9013千克,申报价格共计CF29200美元,申报商品编号8532229000、8541210000、8471504090等,进口关税税率均为0%,进口增值税税率均为13%,经鉴定,当事人实际进口货物重量为18753.6千克,其中电解电容、三极管、笔记本电脑等共计13257.4千克为固体废物,属于禁止进口货物。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国家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的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 100000元。
参考图片:电解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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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
沪外港关缉违字〔2025〕号
【处罚日期】2025年04月01日
【违规原因】
商品申报不实,未提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
【内容摘要】
河北某生物科技公司委托上海某物流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向海关分2票申报出口至也门一般贸易项下350克/升吡虫啉悬浮剂共15750千克,申报价格CIF119560美元,申报商品编号3808911990。
经查,实际出口货物为20克/升阿维菌素+150克/升哒螨灵乳油,出口需提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经海关核定,违法货物价值人民币782816.24元。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39000元。
参考图片:吡虫啉悬浮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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