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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烯酸的GHS危害分类探讨
来源:合规化学 点击数:1274
近日,小编遇到某企业咨询丙烯酸(CAS:79-10-7)的GHS危害分类问题。丙烯酸作为《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物质,《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给出的建议分类如下。
图1. 丙烯酸中国危化品分类清单的建议分类
但是该企业供应商提供的SDS上GHS分类是急性毒性类别4,运输分类为8+3,没有第6.1项毒性危险。企业现在不确定供应商SDS是否有误。针对上述咨询,小编想就该物质的运输分类和GHS分类做一个探讨。
一、丙烯酸运输分类
丙烯酸(acrylic acid,IUPAC: propenoic acid)又称亚克力酸,是最简单的不饱和羧酸,化学式为C3H4O2,由一个乙烯基和一个羧基构成。
图2. 丙烯酸结构式
丙烯酸因为具有碳碳双键,会发生聚合反应生成均聚物或共聚物。可与丙烯酸共聚的单体包括酰胺类、丙烯腈、含乙烯基类、苯乙烯和丁二烯等。这类聚合物可用于生产各式塑料、涂层、粘合剂、弹性体、地板擦光剂及涂料,在工业领域得到广泛运用。鉴于不稳定、易聚合等性质,丙烯酸在运输环节具有危险性。在联合国TDG法规里,丙烯酸属于列明条目,具体信息如下。
表1. 丙烯酸列明条目
UN No. | 联合国正确运输名称(中文) | 危险类别 | 包装类别 | 特殊规定 |
2218 | 丙烯酸,稳定的 | Ⅱ | 8+3 | 386 |
由表1可得,丙烯酸划入UN2218列明条目,危险类别主危是8类腐蚀,次危是3类易燃液体,包装类别是Ⅱ类包装。需要注意的是特殊规定386。依据特殊规定386具有聚合危险的物质应通过温度控制或者化学方式添加稳定剂的手段,防止产品发生危险的聚合反应。
丙烯酸因其分子结构存在不稳定,在运输时须添加阻聚剂才可保持稳定状态,常用的阻聚剂有对羟基苯甲醚。因此,该物质的运输分类分为8类腐蚀和3类易燃液体,这个是没有问题。
二、丙烯酸的GHS分类
虽然丙烯酸的运输分类非常明确,但是该物质在不同国家/地区的GHS分类却略有不同。
表2. 丙烯酸的GHS分类
由表2可看出,丙烯酸的GHS分类在易燃和腐蚀方面没有差异,不同国家地区都分H226 易燃液体类别3和H314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这两个类别也与TDG分类8类腐蚀和3类易燃液体保持一致。最重要的差异是关于急性毒性分类。
除了欧盟官方分类是急性毒性类别4(H302|H312);中国、日本和新西兰都有急性毒性类别3。这个差异会导致标签要素中的象形图增加骷髅和交叉骨的象形图,分类也与TDG列明分类有一定冲突。
图3. 毒性分类类别3对应骷髅和交叉骨象形图
GHS分类有差异本身是由于各个国家地区对GHS制度实施是基于自身管理需求,采用“积木原则”,全部或部分采纳联合国GHS分类导致。
此外,对于化学物质健康和环境危害分类数据,不同国家/地区的采纳原则也有差异。就丙烯酸而言,各个国家/地区对于数据的理解和采纳尺度如表3所示。
表3. 丙烯酸的毒性数据
由表3可看出,不同数据库的丙烯酸毒性数据范围差异较大。欧盟ECHA分类倾向于和联合国TDG列明分类保持一致;日本对于不同数据,采纳了测试结果数量最多的数据,依据数据严格给出GHS分类;新西兰也是依据数据得出分类。中国危化品目录分类清单也是结合现有数据给出了H311急性毒性-经皮类别3和H331急性毒性-吸入类别3,与日本分类结果一样。
四、小结
丙烯酸的运输分类是明确的,应划入UN2218,危险类别8+3,Ⅱ类包装,而GHS分类不同国家/地区有其不同的考量尺度,建议进口环节的分类按照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中的分类;而如果是出口,输入欧盟、日本等国家/地区,建议按照对应国家/地区的分类清单进行分类,编制相应的SDS和GHS标签。
五、我们的服务
合规化学作为国内领先的化学品合规服务商,可以为客户编制符合不同国家/地区和不同语言的SDS/GHS标签,版本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联合国、欧盟、日本、新西兰、美国、加拿大;语言可以包括中文、英文和各类小语种。欢迎广大客户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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