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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运危规第40-20版系列解读(一)
来源:合规化学 点击数:6718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简称IMDG code)是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有关危险货物海洋运输的规范性管理文件,是目前国际贸易领域,广大化工企业普遍关心的一部国际法规。
IMDG code紧跟联合国TDG法规的修订步伐,保持每两年发布一个新版本的更新速度。第40-20版IMDG code已于2020年经IMO下属的海上安全委员会(MSC)审议通过(MSC.477(102)决议)。
图1 第40-20版IMDG code 封面(依次是上册,下册和附件)
本期合规解读,小编就为大家梳理一下新版IMDG code的主要技术变化,以第3章危险货物一览表(DGL)的变化为线索,解读关键的修订内容。
一、新增4个UN编号条目
IMDG code 采纳了联合国TDG法规第21修订版引入的3个爆破用可编程电子引爆管,以及医疗废弃物两种危险货物,具体如表1所示。
表1新增的4个UN编号部分信息
UN编号 |
PSN(英文) |
危险类别 |
0511 |
DETONATORS, ELECTRONIC programmable for blasting |
1.1B |
0512 |
DETONATORS, ELECTRONIC programmable for blasting |
1.4B |
0513 |
DETONATORS, ELECTRONIC programmable for blasting |
1.4S |
3549 |
MEDICAL WASTE, CATEGORY A, AFFECTING HUMANS, solid or MEDICAL WASTE, CATEGORY A, AFFECTING ANIMALS only, solid |
6.2 |
如表1所示,UN No.0511~UN No.0513是专门针对爆破用可编程电子引爆管,由于其设计工艺能够提高其运输安全性,联合国TDG法规采纳了Institute of Makers of Explosives(IME)的提案,为其单独分配指定UN编号。
图2 典型的Electronic detonators示意图
二、新增硝化纤维素两个豁免试验特殊规定
新增特殊规定393和394,对DGL中列明的7种硝化纤维素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其中属于爆炸品类的硝化纤维素,根据393的规定,应符合“试验和标准手册”附录10中Bergmann-Junk试验或甲基紫纸试验标准,但不需要进行系列3类型(c)类的测试;
对于退敏爆炸品类的硝化纤维素,根据394的要求,只需符合“试验和标准手册”附录10中Bergmann-Junk试验或甲基紫纸试验标准。
图3 涉及的7种硝化棉
三、新增特殊规定392
对DGL中15个气体编号(具体如表2所示)增特殊规定392,明确了如果此类气体设计用作动力车辆的气体燃料系统,那么在运输时,如果满足此新增特殊规定,包装可以不用遵守P200以及第6.2章的性能试验要求。
表2新增的4个UN编号部分信息
序号 |
新增特殊规定392的UN编号 |
1 |
UN No. 1002,1006,1013,1046,1056,1065,1066,1952,1956,2036,3070,3163,3297,3298和3299 |
四、新增特殊规定123
新增特殊规定123,明确了5种货物在空运时也属于危险货物,同时删除了原来的特殊规定117,以与新的特殊规定123保持一致。
表3新增的5种空运危险货物
UN编号 |
PSN(英文) |
危险类别 |
特殊规定 |
1372 |
动物纤维或植物纤维,焦的、湿的或潮的 |
4.2 |
新增122,删除117 |
1387 |
废羊毛,湿的 |
4.2 |
|
1857 |
废纺织品,湿的 |
4.2 |
|
1856 |
破布,粘渍油的 |
4.2 |
|
3360 |
纤维,植物的,干的 |
4.1 |
五、修订特殊规定327和959
修订了特殊规定327的适用范围
① 从原来的仅适用于废弃气雾剂(UN1950),扩大到废弃的小型气体贮器(UN2037)
② 进一步明确了废弃气雾剂和小型气体贮器的包装要求,必须按照包装导则P003以及特殊规定PP17和PP96,或者大包装导则LP200以及特殊规定L2;
③ 对于已经泄漏或严重损坏的废弃气雾剂和小型气体贮器,运输时必须使用救助包装或救助压力容器;
④ 废弃的气雾剂和小型气体贮器不可以在封闭集装箱内运输;
⑤ 废弃的小型贮器如果含有第2.2项气体,且已经被戳穿,不受法规限制。
为了与特殊规定327保持一致,特殊规定959也做了相应修订了,将适用范围扩大废弃气雾剂(UN1950)和废弃的小型气体贮器(UN2037)。
六、新增特殊规定976
对UN3097,UN3100和UN3121三种危险货物,本次修订新增特殊规定976,明确了在提交运输前,必须获得始发国、目的国和船旗国三方的同意。
表4新增976的3种危险货物
UN编号 |
PSN(中文) |
危险类别 |
包装类别 |
特殊规定 |
3097 |
易燃固体,氧化性,未另列明的 |
4.1+5.1 |
II/III |
新增976 |
3100 |
氧化性固体,自热的,未另列明的 |
5.1+4.2 |
II/III |
|
3121 |
氧化性固体,遇水反应,未另列明的 |
5.1+4.3 |
II/III |
七、增加特殊规定390
针对锂电池运输的两个UN编号3481和3091,本次修订新增特殊规定390。针对运输包件内同时含有装在设备的锂电池和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电池,包件的标记和托运文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 包装上应标记“与设备放在一起的锂金属电池UN3091或锂离子UN3481”。如果一个包装中同时含有锂离子电池和锂金属电池,则该包装应按照两种电池类型的要求同时进行标记。但是,无需考虑安装在设备(包括电路板)中的纽扣电池。
② 运输文件也须注明“与设备放在一起的锂金属电池UN3091或锂离子UN3481””。如果包装中同时含有锂金属电池和锂离子电池,,则运输文件应同时注明“与设备放在一起的锂金属电池UN3091”和“与设备放在一起的锂金属电池UN3481”。
图4 锂电池与设备两种包装方式同时并存的典型示例
八、小结
本期合规解读小编给大家总结归纳了第40-20修订版IMDG code法规中有关危险货物一览表的部分修订内容,涉及的货物条目较多,大部分的修订是与联合国TDG第21修订版保持一致,同时也有IMDG特有要求的变化。
下期合规解读,我们继续解读IMDG code,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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