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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GHS第七修订版主要变化解读
来源:合规化学网 点击数:7204
2017年7月,联合国GHS制度第七修订版正式发布。联合国GHS制度作为一项全球化学品危害统一分类和公示制度,自2003年发布以来已逐步被欧盟、美国、日本以及中国等多个国家/地区采纳,并转化为本国/地区的化学品法规或标准。大家比较熟悉的欧盟CLP法规、美国HCS-2012标准以及我国的GB30000系列,都是各国执行GHS制度的具体措施。
本期合规解读将围绕最新发布的第七修订版GHS制度,为大家简单梳理一下主要技术变化。
一、易燃气体分类标准更合理
在GHS制度第7修订版中,易燃气体被细分为易燃气体、发火气体以及化学不稳定气体三个小类,整个分类标准体系更加清晰和易于理解,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易燃气体分类标准
如表1所示,在新版GHS制度中,易燃气体类别1被拆分为1A和1B两个子类,将具有发火性质和化学不稳定性的两类特殊易燃气体归类到1A子类中,同时明确了1B类易燃气体的分类标准。
二、小包装标签有新的解决方案
针对化学品小包装的表面积小,传统GHS标签信息较多,无法全部展示的问题,新版GHS制度中提供了一种新的解决方案——折叠标签,具体见图1所示。
图1 折叠标签示例
如图1所示,折叠标签分为首页、折叠部分以及尾页三个部分,每个部分所需展示的基本信息如下:
(1)首页
标签首页是折叠标签在包装表面最外层展示的部分,也是化学品使用者在接触包装时,第一眼能看到关于化学品危害的部分。根据GHS制度的建议,标签首页至少包括:产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和供应商标识,类似于我国GB15258中的简化标签。同时需要在标签首页有标识,以提示该标签属于折叠标签,可打开折叠部分查看详细信息。
(2)折叠部分
折叠部分可以展示:产品标识(包括对危害分类有贡献的组分信息)、信号词、危险说明、防范说明以及其他信息(例如,使用指南)。如果标签有多种语言,则需包括各个国家的邮编或代码。
(3)尾页
尾页是折叠标签直接与包装接触的部分,至少包括产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以及供应商标识。
在实际使用时,GHS制度还给出了不同的展示方式,具体图2和图3所示。
图2 书本式折叠标签
图3 窗户式折叠标签
三、部分健康危害的定义有了修订
在新版GHS制度中,对急性毒性、皮肤腐蚀/刺激、严重眼损伤/刺激等健康危害的定义作了文字修订和完善,表2列出了几个比较重要的改变。
表2 部分健康危害的定义修订
如表2所示,新版GHS制度取消了急性毒性、严重眼损伤等健康危害定义中有关危害暴露或症状观察时间的具体要求。
四、小结
本期合规解读为大家带来了联合国GHS制度第七修订版的主要技术更新。相比第六修订版,新版本主要修订了易燃气体的分类标准,并针对小包装的GHS标签粘贴方式给出了新的解决方案。
目前,我国实施的GHS分类标准(GB30000系列)技术内容与联合国GHS第四修订版一致,因此新版GHS的技术变更不会对进口产品有任何影响;对于出口产品,目前已执行GHS的各个国家/地区预计会在后期逐步修订本国法规/标准,以确保技术内容与新版GHS制度保持一致,因此提醒相关企业及时关注出口国GHS制度的修订进展。
友情提醒:目前,新版GHS制度需要在联合国官网付费购买,预计下半年会推出免费电子版,中文版预计要到明年才能发布。本期解读内容来源于联合国GHS/TDG专家委员会第8次会议报告,中文翻译内容以最终发布的中文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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