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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部发布《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征求意见稿)》

    2017-03-29 15:36:10
    来源:环境保护部  点击数:2327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土壤函[2017]367




    关于征求《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提升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水平,我部研究起草了《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7410日前反馈我部(电子件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 聂志强

    电话:(01066556293

    传真:(01066556252

    邮箱:swmd@mep.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

    邮编:100035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征求意见稿)

              3. 《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316


    附件 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中国表面工程协会

    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

    中国造纸协会

    (部内征求办公厅、规财司、政法司、科技司、环评司、监测司、水司、大气司、生态司、环监局、督察办、应急中心意见)

     

    查看法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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